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绿色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

2018-04-02 18:48:28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点击量: 评论 (0)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绿色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5]35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绿色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

 

发改办财金[2015]35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发展改革委,相关省(区、市)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经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和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我们制定了《绿色债券发行指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文件精神,发挥企业债券融资作用,积极探索利用专项建设基金等建立绿色担保基金,加强与相关部门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项目投融资方面的协调配合,努力形成政策合力,破解资源环境瓶颈约束,推动发展质量和效益提高,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附件:绿色债券发行指引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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