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碳市场运行两周年 表现如何?

2023-09-13 09:29:06 中外对话订阅号作者:尤晓莺  点击量: 评论 (0)
(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外对话订阅号撰文 |尤晓莺)中国的碳市场基本实现了其最初的目标,但在数据准确性及配套法规方面仍然面临挑战。专家们...

(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外对话订阅号”撰文 |尤晓莺)

中国的碳市场基本实现了其最初的目标,但在数据准确性及配套法规方面仍然面临挑战。

专家们告诉中外对话,到今年七月中国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Emissions Trading scheme,简称ETS)已正式上线交易满两年,其最初目标已基本实现。这些目标是提高市场意识、建立交易机制和引导企业关注自身排放。

不过他们还表示,这个新兴市场仍然面临许多障碍,比如数据完整性和缺乏有效立法等问题。

中国的碳排放交易体系是全球同类中规模最大的,就其覆盖企业的排放总量而言,是欧盟碳市场的三倍。习近平主席曾在三年前宣布,中国将在2030年之前实现碳达峰,在2060年之前实现碳中和。而碳排放交易体系则被视为实现这一国家气候目标的“核心政策工具”。

该市场覆盖了中国碳排放量最大的电力部门,并计划将来引入其他重要的排放行业,如钢铁、石化和建筑材料。

中央政府还计划在今年年底重启自愿碳市场。专家表示,这一举措将有助于电力企业抵消排放,并让其他行业的利益相关者参与到全国碳市场中来。

“基本达到”预期

经过十年的准备,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于2021年7月上线。负责该市场的生态环境部官员对其截至目前的表现表示满意。

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对《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该市场“基本实现预期建设目标”。他说,该市场运行“平稳”,制度规则得到了“全面提升”,配额分配方法“不断优化”。

负责该市场运营的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董事长赖晓明指出,市场定价机制“作用逐步显现”。他在庆祝碳排放交易体系上线交易两周年的会议上表示,企业减排意识得到“有效提高”。

目前,生态环境部向电力公司免费发放排放“配额”。有了这些配额,企业就有权排放一定数量的二氧化碳,而配额的分配基于企业的排放强度,即单位产出的排放量。如果企业的排放超过了其配额,就必须从市场购买更多的配额。

虽然全国排放交易体系已经运行了两年,但只完成了一个“履约期”(compliance period)。生态环境部表示,2021年7月到12月,共有1833家重点排放企业足额完成2019年及2020年的排放配额清缴,有178家重点排放企业部分完成配额清缴。配额履约率达到了99.5%。

电力企业目前处于第二个履约期,须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对2021年和2022年排放量的清缴。

根据最新统计数据,截至7月14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2.399亿吨,累计成交金额110.3亿元人民币(约合15.4亿美元)。

与已经运行近20年的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相比,这两个数字都相形见绌。根据金融市场数据和基础设施提供商路孚特(Refinitiv)发布的《2022年碳市场年度回顾》报告,仅2022年,欧盟排放交易体系就交易了125亿吨碳排放配额,交易额达到创纪录的8650亿欧元(约合9580亿美元) 。

中国技术经济学会环境技术经济分会常务理事张建红告诉《证券时报》称,“全国碳市场流动性不够,呈现明显的季节性,平时交易量偏低。”

张解释说,由于以履约为主,交易集中在临近履约期时集中展开,从而导致碳交易不平衡、交易量总体偏低。

复旦大学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黄明也对这家报纸表示,全国碳市场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比如交易活跃度有待提高、交易主体覆盖面较窄、交易产品有待进一步丰富等。”

培养市场意识

接受中外对话采访的专家一致认为,全国碳市场的短期目标并非是立即实现明显的减排效果,这与一些批评者的预期相反。

专家们表示,其目标是让利益相关者理解碳交易的概念,引导他们对自身排放进行监测、报告和核查,并向他们展示这样做的好处。

德国柏林智库机构阿德菲(adelphi)的碳市场与定价高级经理陈志斌告诉中外对话,一个关键任务是帮助企业意识到“排放有成本,减排有收益”。

陈志斌表示,目前全国碳市场的主要功能是提高企业效率,降低排放强度,这与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和经济总体仍在增长的事实相吻合。

“市场对于化石燃料电厂的总体排放不预设限制,”陈志斌指出,“这和欧盟碳市场强制限制欧盟企业总体排放的定位不同。”

随着碳市场的推出,占全国二氧化碳排放量40%的中国电力企业不得不首次承担二氧化碳排放的直接成本,这也带来了新的业务需求。

陈志斌指出,一些企业意识到,他们从现在开始就要安排专员进行碳排放的监测、核算、报告与核查,有专员去管理碳排放方面的事宜、去想潜在的减排措施。

这也意味着碳排放已成为这些公司的“账面项目”,“需要被纳入商业决策,就像商品价格或税收一样”,牵头开展2022年中国碳定价调查(2022 China Carbon Pricing Survey)的休·斯莱特(Huw Slater)表示。该调查收到了来自电力行业和其他高排放行业利益相关者的400多份回应。

调查发现,碳排放交易已开始对企业的投资决策产生影响。环保慈善组织克莱恩斯欧洲环保协会(ClientEarth)的能源和气候专家斯莱特表示:“超过一半的受访者表示,到今年为止,碳市场已经至少对其投资决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而超过70%的人预计到2025年,碳市场对其决策的影响至少会维持在一定的水平上。”

与此同时,超过20%的受访者预测,到本十年中期碳市场将“强烈”影响其公司决策。他补充说,“强烈影响投资决策意味着它将成为公司决策中非常重要的因素。”

然而,虽然要求电力公司对其排放负责至关重要,但它们也需要没有沉重财务负担的情况下运营,特别是许多电力公司还担负着加强国家能源安全这一中国目前重要的经济任务。

陈志斌说,从市场的设计来看,中央政府不希望给电力公司造成过大压力,以便它们能够为社会提供足够的电力。他补充道,如果一些主要的电力公司难以履约,它们可以向政府求助。

数据和立法挑战

全国碳市场仍存在各种问题,其中数据质量被认为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在市场推出仅两个月后,一座二氧化碳年排放量在1000万吨左右的发电厂被发现篡改排放数据。这起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碳排放数据弄虚作假案例至少影响了100万吨、价值约700万美元的排放配额。中国金融媒体《财经》报道称,数据质量问题是碳市场推迟扩增其他行业的原因之一。

路孚特的碳分析师宋雨彤告诉中外对话:“数据是碳市场非常重要的一个根基,只有把这个基础打好,市场才能有序健康地成长。”

宋雨彤表示,生态环境部已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提高数据准确性。例如,去年3月,环境部发布通知,要求企业每月对排放的关键参数进行检测,并在线上提交结果。今年6月,环境部还启动了一个旨在建立全国碳市场数据质量管理长效机制的研究项目。

宋雨彤补充说:“将来全国碳市场涵盖更多行业时,管理和监测不同行业和企业报告的数据质量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和挑战。”

虽然生态环境部尚未公布碳市场扩容的明确时间表,但最近已经开始研究将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和航空等几个行业纳入管控范围的可能性。

全国碳市场面临的另一个重大障碍是缺乏高级别的法律支持。中国没有针对气候变化的全面立法,也没有管理二氧化碳排放的法律。因此,目前碳排放交易体系遵循的是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一系列内部法规。

“这个部门规章在执行过程中有很多限制,”美国环保协会(Environmental Defense Fund,简称EDF)北京办公室全球气候资深总监赵小鹭告诉中外对话, “比如它的罚款力度不够,造成了企业买配额的花费可能会远远高于罚款的上限,这就对鼓励企业履约造成了挑战。”

目前,企业罚款的上限仅为3万元人民币(约合4200美元),远不及违规所能省下的金额。但赵小鹭表示,气候司已经屡次表示,国务院正在制定中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可能即将出台。

碳价将“稳步上升”

欧盟引入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简称CBAM),对来自该地区以外的某些排放密集型产品征收碳税,引起了人们对中国和欧洲二氧化碳排放成本差异的关注。

中国全国碳市场的碳价目前约为每吨60元人民币(约合8美元),而欧盟的碳价则是它的10倍以上,约为每吨100欧元(约合110美元)。

“重要的是别忘了,碳价实质上是独特的监管和经济环境的产物。”斯莱特说道,“在没有前因后果的情况下,比较各个司法管辖区的碳价并不是特别有用。”

近年来,欧盟采取了一些“有意的”措施,使欧盟碳市场成为其能源和工业部门减排的主要推动力,这些监管变化导致碳价上升,斯莱特解释道。

他补充道:“另一方面,在中国,碳市场仍然是能源领域众多政策之一。这些政策常常重叠,有时相互受益,不过目标相似。”

斯莱特的调查发现,利益相关者预计未来几年中国全国碳价将“稳步上升”,到2025年每吨将增至87元人民币(约合12美元),到本十年结束时每吨将增至130元人民币(约合18美元)。

展望未来,专家们希望中国能在今年年底之前重新启动自愿碳信用项目,即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hina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s,简称CCER)方案。生态环境部正处于制定相关法规、方法论和交易平台的最后阶段。

CCER是中国版的《京都议定书》核证减排量,于2012年启动,但由于交易量小和缺乏碳审计标准,于2017年突然停止。

该项目对全国碳市场及其定价至关重要,因为根据现行规定,企业最多可以用CCER抵消其年排放的5%。据中外对话报道,CCER配额的需求量可能达到3.5-4亿吨/年。

路孚特的宋雨彤预计,CCER的重新启动可以帮助扩大全社会对碳排放交易的参与度。

她解释道:“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全国碳市场的主要参与单位肯定还是碳市场里面的重点排放单位,但是如果CCER重启,那么一些与新能源相关的项目组或者项目方,还有一些方法学允许范围之内的其他的一些项目组与业主也都可能可以参与到全国碳市场的建设和交易当中。”

本文首发于中外对话网站。

■ 尤晓莺,自由撰稿人,专注于气候议题报道,现居伦敦。曾任碳简报(Carbon Brief)中国编辑,《碳简报·中国简报》作者,曾获得2022年“立即报道气候问题” 奖(Covering Climate 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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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叶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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