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雪中送炭抑或雪上加霜

2019-01-11 11:51:22 电联新媒 作者:管永生  点击量: 评论 (0)
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出台即将满周年之际,有媒体质疑,一年来,没有完成一笔交易。言下之意,效率低下、进展缓慢,让心系“碳交易”的人士牵肠挂肚。

日前,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出台即将满周年之际,有媒体质疑,一年来,没有完成一笔交易。言下之意,效率低下、进展缓慢,让心系“碳交易”的人士牵肠挂肚。

质疑之问一方面说明,舆论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关心、关注。其正面意义十分明显,有助于大众对这一新生事物的深入了解。另一方面,信息不对称问题也暴露无遗,难免让人产生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的错觉。

所谓碳市场是指碳排放权交易活动产生的市场,意思是在排放总量控制的约束下,包括二氧化碳在内的温室气体排放权成为稀缺资源,具有了商品属性,因此可以发生交易活动。二氧化碳是火力发电最大的排放物,所以称之为“碳交易”,其交易市场称为碳市场。

我国的碳市场试点工作从2011年启动,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及深圳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2013~2014年,7个省市的碳交易市场相继开市,拉开了我国碳交易从无到有的序幕。

对于身处于试点中的发电企业而言,碳交易无疑是把双刃剑。如果排放指标足够好,就能从其中获得相应的利益,来作为企业经营的有效补充。对于每况愈下的火电经营来说,无异于雪中送炭。

相反,如果排放指标不够好,就需要从市场中购得碳指标,对于处于亏损或亏损边沿的火电企业来说,恰如雪上加霜。

不过,通过市场机制来有效地减少碳排放,以达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目的,比使用行政手段为之更加科学。我们甚至可以将其视为电力行业市场化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此来看,发电企业控制碳排放一开始便“高开高打”,掌握了改革的主动。

据媒体报道,试点地区碳市场陆续上线交易以来,成交量已达2.7亿吨二氧化碳,成交金额超过了60亿元。试点范围内,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实现了双降。

尽管试点成绩斐然,但是,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仍然有很多地方不尽如人意,集中表现在标准不统一。

其一,各试点地区之间不平衡不统一。如此一来,同样的排放量,在甲地需要向市场买配额,而在乙地则可以出售配额。其二,同一试点地区不同时段标准不一。也就是说,即便是减排工作做得很好,也有可能被不断收缩的配额勒得喘不过气。火电企业的头顶始终悬着一柄达摩克利斯之剑。

有识之士认为,建设全国统一的碳市场是破解上述问题的关键。实际上,政策动向果然如此。2017年12月19日,国家发改委宣布中国碳市场启动,标志着碳排放权交易在中国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然而,一年的时间转瞬即逝,求成心切的大众不明就里,于是,有了前文的质疑之问。

按照既定方案,全国碳市场建设分三步走,在经过一年左右时间的基础建设期、一年左右时间的模拟运行期后,才进入开展配额现货交易的深化完善期。业内人士推算,预计至少要到两年以后才能开展现货交易。

目前,电力体制改革持续发力,能源转型朝着清洁绿色方向急速推进,固有的格局已被打破,新的能源电力业态正在形成。旧的矛盾并未完全解决,新的矛盾已开始萌发。

比如,近年来,火电企业经营状况不容乐观,而低碳、环保、节能等方面的政策约束越来越紧,很多企业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边缘。

全国性碳市场交易或许是一剂苦口良药,吃得下就能为企业的生存发展积蓄营养;吃不下的企业就有可能坐以待毙,成为产业转型升级的“祭刀者”。

版权声明

本文刊载于《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8年12期,作者系《中国电力企业管理》杂志社社长/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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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仁德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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