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轨碳市场的难题与希望(2)

2018-12-29 15:35:21 南方能源观察  点击量: 评论 (0)
对各方而言,碳排放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是碳市场运行的基础,因此试点与全国碳市场并轨的另一难关,在于MRV制度即碳排放监测、报告、核查制度的统筹制定和执行。

各地MRV差异大,全国市场统筹难度高

对各方而言,碳排放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是碳市场运行的基础,因此试点与全国碳市场并轨的另一难关,在于MRV制度即碳排放监测、报告、核查制度的统筹制定和执行。

一直以来,MRV管理机制就是碳交易实施中的核心元素之一,在业内看来高质量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是碳交易的根基,MRV的作用等同于会计师财务核查制度。国家发改委至今共发布了三批24个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并同时发布《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57号文),但当时的指南是由三家不同的单位共同来开发,一些术语和定义不统一,也缺少对于检测计划的具体要求,在实际操作中问题较多,因此试点省份并不参照57号文开展核查工作以广东省为例,针对MRV的实施操作,广东省出台了企业碳排放信息报告指南和碳排放核查规范,用于指导MRV核查工作。

据广东省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广东制定了自己一整套的报告核查细则,包括一些技术性文件,目前使用的是2017年出台的文件。“广东省制定的细则相比国家出台的更完备周全也更符合广东企业的实际,并且我们根据工作实际已经于2014、2016、2017年修改了3版”,这位人士介绍道。

各试点碳市场虽然在MRV机制上较为相似,但在MRV方法学(即进行碳排放监测、报告、核查的工作方法)上却存在较大差异。清华大学金融与发展研究中心碳市场研究项目组的调查显示,现有试点省市或开发自己的MRV指南,或参照欧盟、澳大利亚或世界资源研究所等国际机构发布的方法指南。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试点的监测主体是CO2,另一些试点的监测主体则是全部6种温室气体。有些试点如北京、上海、广东、深圳和天津履行报告义务的主体范围大于履行核查的主体范围,而重庆和湖北需要履行报告和核查义务的主体范围则是相同的。由于总量目标的宽松程度不同,再加上报告和履约范围差异,7个试点碳市场产生的CO2配额在实质上有所差别,直接关系到不同市场之间配额的

质量以及指标的转换,进一步影响连接主体的互信程度,因此MRV方法学的一致性也是试点碳市场连接与国家碳市场建设的工作重点。

值得注意的是,试点市场运行中培育起了一批从事碳资产管理、审查核证、核查、培训教育的机构。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层面约有数千家从事碳市场相关业务的企业,规模多是介于几百万至几千万之间的中微企业。但多样化的服务方式,其实也给相关工作带来些不确定性。

七个试点中,北京和深圳的管控企业,是从第三方核查机构目录中自行委托第三方核查机构开展核查工作。北京实行核查机构和核查员的双备案制,对碳排放报告实行第三方核查、专家评审、核查机构第四方交叉抽查。深圳由政府出资委托第四方对企业的碳排放核查报告进行抽查和重点检查。广东的做法则是设立技术评议机构这个“第四方”,对控排企业碳排放信息报告与核查报告进行技术审查与评议,并承担复查、抽查任务。

“第三方核查在以后是否会市场化,要由气候司来决定,目前试点省市是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做。”广州绿石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机构)副总经理陈啟林如是说,“本着第三方机构的职责,要做好控排企业数据核查的工作,因为真实性是交易的基础。”

调研了全国碳市场的王志轩介绍说,目前各个省有自己的核查制度,在调研时也有企业反映了一些问题。纳入全国碳市场之后的控排企业将不再适用地方出台的MRV制度,而是改用全国重新制定的核查指南。全国碳市场会有新的制度指南,综合考量并总结吸收试点经验据其介绍现在方案还在制定中,试点调研后中电联会把问题反馈给气候司,看下一步如何解决。

市场设计仍待攻克难点

全国碳市场的建设时间已经变得紧迫。业内人士认为要想按计划在2020年全面交易还有诸多环节需要突破,这要求顶层设计应更快推进实施的力度,这样才不会在下一个周期到来时落后。

目前试点区域多是开展能力培训建设以及履行现有的试点交易,可以预见,未来中国碳市场的格局并不是以试点为核心,而是直接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但在相当长的一段周期内,区域市场还将存在。

事实上,在欧盟碳市场,由于配额发放较为宽松,不得不通过新的结构改革解决市场配给过剩的问题。对中国而言,欧盟碳市场的经验教训的关键,在于其顶层设计是否合理。因此碳市场能否顺利启动,启动后又能否持续发展壮大,建设时间长短,推进速度的快慢都不是主要决定因素。公平、安全是前提条件,高效是目标。

“现行的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碳市场,无一不经历了若干个阶段的改革,尽管这些碳市场大多从比较保守的设计开始,却通过这些改革实现了减排目标、推高碳市场价格和流动性。相信中国碳市场也将会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关注初期市场运行结果的同时,也要关注如何及时掌握信息、通过优化改革进一步发挥国家碳市场的作用。”对于当前碳市场机制设计中遇到的一些障碍,能源基金会低碳项目主任刘爽通过对比其他碳市场的发展历程,给出了乐观的预期。

业界的共识是,纳入碳排放交易行业范围的变化,会对碳市场带来冲击和影响,应该慎重对待。同时这些变化是否影响试点地区碳市场的连续性和流动性,也需要进一步探讨。另外由于试点地区企业手上有大量试点的配额,试点配额如何转向全国,这也决定了投资机构在这个阶段参与试点碳市场的策略。现阶段政策未明,大家都在观望,已经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市场行为。

“地方试点的行业覆盖范围各不相同,也完成了实质交易,产生了一定数量的碳资产。而碳资产作为一种新的资产,财务准则还未明确其在企业财务报表中的确认方法。因此,碳资产作为抵押物,银行在判定其价值基础上还是犹豫的。”深圳碳排放交易所总裁助理林丹妮介绍说。

环保、节能权益交易机制和协调机制缺乏的问题也不容忽视。2017年,浙江、福建、河南、四川等省开展用能权交易试点工作。北京、深圳、上海等地也开展了节能量交易工作。多位行业人士指出,在碳交易试点过程中,特别是启动全国碳交易市场后,企业很有可能同时参与上述两项交易,因此各类交易之间相互配合、衔接等机制也需有更顶层的考量,并尽快确立。

“但对于大多数电力企业来说,还不用太担心,因为现在还没到那个阶段。目前全国碳市场建设是要稳步推进,还在更详细的方案制定阶段。”王志轩告诉eo记者,“对行业来说,国家已经确定了适当从紧的碳配额的原则,首先要充分考虑履行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对国际社会的承诺,其次是考虑电力工业的科学发展以及如何将配额公平地分给企业,还要考虑如何达到促进低碳发展又考虑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这个很难、非常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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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电力交易小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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