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电领域放开尚需时日 发电企业与电网利益博弈

2015-07-20 13:14:26 能源杂志  点击量: 评论 (0)
时隔12年,电力体制改革在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再次拉开帷幕。2015年3月15日九号文的发布,成了今年上半年能源领域最具看点和最吸引力的重大事件之一。本轮电改的驱动因素,实际上是老矛盾与新问题的结合。


配套文件四:打破远距离输电症结
 
第三个配套文件向国网区域的推进,使得电力改革开始触及市场化的核心内容。但是,省级试点的一个缺失在于,它所制定的输配电价,只有在电压低于220kv,也就是整个交易在省内完成时,才会迅速而有效的落实。如果电压继续升高到500kv以上,触及到跨省送电的问题,复杂程度会大幅升级。
 
在这样的背景下,2015年5月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跨省跨区电能交易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该文件被称为新电改的第四个配套文件。
 
至此,各级电压输配电价的核定机制已基本成型,其核准权也被一分为二:地方政府拥有≤220kv输配电价的绝对掌控权,而500kv以上专项工程的输配电价则由中央政府接管。对政策制定者而言,该文填补了一个重要空白:我国是一个跨省送电非常频繁的国家,大容量远距离的输电工程遍布各地。在省级输配电价试点即将开启之际,跨省输配电价的制定,以及其利益分配的方法,对意图核算输配电价的省政府而言,显然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
 
新电改对各利益方的影响
 
新一轮电改的推进,从很大程度上打破了原有的利益格局,发电企业、电网企业、终端用户等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当然,既有利益格局的变化,也带来了新的市场机会。
 
1、发电企业:命运分化
 
9号文对于工商电价,以及非公益性发电计划的同时放开,使得电厂在上网电价与利用小时数上获得了双重的解脱。而其所面对的目标也从电网企业和地方政府转变为了下游用户,而地方政府与下游用户的诉求是不同的,前者希望平衡辖区内各电厂的经济利益,而后者只想获取优质可靠的电力。这种诉求的转变,加之宽松的电力需求形势,使得各电厂未来的命运将呈现出正反两极的分化:高效机组的利用小时数将迅速攀升,利润大幅增加,而没有竞争力的中小老旧电厂将不被下游接纳,最终或是以政府发电计划度日,或是直接被市场淘汰。
 
2、电网企业:艰难转型
 
电网是本轮电力改革中遭受冲击最大的一方,从某种意义上讲,9号文的“一独立三放开”,其实质就是剥离掉了电网公司的定价权、定量权、交易权。这些权力的丧失,使得电网由电力的贸易商转型为物流商,盈利模式发生了根本改变,从而直接影响到了收入——发改委的文件表明,深圳2015年的平均输配电价为0.1435元/千瓦时,较2014年低出0.01元/千瓦时,而且未来两年还将继续下降,有分析就此指出,深圳在未来三年内的收益累计将减少24亿元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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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大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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