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扶贫范畴重新划定 “光伏+农业”还能“1+1>2”吗?

2018-08-07 11:01:36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  点击量: 评论 (0)
在《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发布后,光伏扶贫范畴重新划定,如上新建规模较大的集中式光伏电站,无论是否与农业、扶贫结合,都不再归属于光伏扶贫项目,也就不能享受到光伏扶贫的政策。因此,业界担忧,将“光伏+农业”与“光伏+扶贫”割裂开来,尽管规范了管理

前言:

在《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发布后,光伏扶贫范畴重新划定,如上新建规模较大的集中式光伏电站,无论是否与农业、扶贫结合,都不再归属于光伏扶贫项目,也就不能享受到光伏扶贫的政策。因此,业界担忧,将“光伏+农业”与“光伏+扶贫”割裂开来,尽管规范了管理,但也可能会殃及“光伏+农业”项目开发者的积极性。

光伏制造端的迅猛增长,不仅使其成为了我国一张世界级产业名片,且随着应用端不断的技术创新,“光伏+”也为越来越多的产业注入了新的活力,例如“光伏+农业”就是其中之一。

经过短短几年来的实践摸索,事实证明,只要光伏、农业间科学合理共享阳光、土地、空间,形成有机结合,“光伏+农业”的“1+1”最终就会实现“大于2”的结果。

在此基础上,我国于2014年3月份率先在安徽金寨开展光伏扶贫试点,开创出了一种新型的精准扶贫模式,而随着光伏扶贫得到越来越多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及认可。经过三年多的发展,光伏扶贫模式不仅经历了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广,更在实践中得到了不断的成熟和完善,使其成为了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十大工程之一。

调研中发现,“光伏+农业”已经被业界乃至管理部门视为一种真正意义上的造血式精准扶贫。这不仅得益于政策的引导、扶持,也得益于技术上的不断突破。

在政策面,去年的《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以及不久前的《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针对近年来光伏扶贫浮现出的一些乱象进行了纠偏,例如规范了光伏复合项目用地管理,强调了光伏扶贫的扶贫本质。

但与此同时,《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光伏扶贫电站原则上应在建档立卡贫困村按照村级电站方式建设”,“村级扶贫电站单个电站规模原则上不超过300千瓦,具备就近接入和消纳条件的可放宽至500千瓦”等规定,也令业界产生了一些担心。

调研发现,在我国处在农业光伏第一梯队的企业中,农光电站装机普遍在20兆瓦~100兆瓦之间,占用土地或者水面在600亩~3000亩之间。业界人士介绍,之所以规模普遍较大,究其原因,光伏+农业想要“1+1大于2”,就必须实现土地的规模化、节约化、高效化。

而在《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发布后,如上新建规模较大的集中式电站,无论是否与农业、扶贫结合,都不再属于光伏扶贫范畴,也就不能享受到光伏扶贫的政策。

也正因为此,业界担忧,将“光伏+农业”与“光伏+扶贫”割裂开来,尽管规范了管理,但也可能会殃及“光伏+农业”项目开发者的积极性,毕竟,光伏眼前还无法摆脱补贴的支撑。

更为关键的是,正是因为光伏扶贫的本质是扶贫,贫困地区才更需要引入观念、产业。而仅凭几乎无法与农业相融合的村级扶贫电站,针对深度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扶贫就谈不上造血式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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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蒋桂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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