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紧急纠偏”护航光伏发展

2018-06-28 14:34:15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  点击量: 评论 (0)
6月20日,国家能源局正式下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光伏发电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明确,各地、各电网企业应依法依规继续做好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代)备案和地方补贴垫付等工作,不得以项目未纳入国家补贴建设规模范围为由擅自停止。

6月20日,国家能源局正式下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光伏发电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明确,各地、各电网企业应依法依规继续做好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代)备案和地方补贴垫付等工作,不得以项目未纳入国家补贴建设规模范围为由擅自停止。同时要求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要加强对电网企业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根据被业界称为“史上最严光伏政策”的“531新政”,2018年,国家暂不安排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仅安排10GW左右规模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考虑今年分布式光伏已建情况,明确各地5月31日(含)前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国家认可的规模管理范围,未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的项目,由地方依法予以支持。同时,自发文之日起,新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降低0.05元。

紧急通知的下达正是源于“531新政”后,部分电网企业以此为由停止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并网、代备案和补贴垫付等相关工作。本该“由地方依法予以支持”,但在山东、浙江、河北等光伏装机大省,“531新政”后,政策的调整却令人猝不及防。

6月6日,国家电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下发通知,对6月1日(含)以后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停止垫付国家发电补贴。

而在山东省,此前业界一度估计其户用光伏装机量将在2018年冲刺至全国之首位。但“531新政”出台后,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也在《关于分布式光伏并网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自5月31日(含)后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将无法取得国家补贴。同时还提到,“除国家下达的光伏扶贫项目外,对新申请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暂缓受理”,“及时做好分布式光伏电价调整”等。在相应的《分布式光伏客户告知书》中则表明,“截至目前,山东省没有出台相关文件予以支持,即5月31日后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没有‘补贴指标’,无法取得国家补贴。”

同样,作为户用光伏的先行省份,浙江省一直表现亮眼,以最早、最快、最好著称,并形成“嘉兴模式”“杭州模式”等典型案例,在行业内素有“百万屋顶在浙江”之说。6月12日,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也发布相关通知,对6月1日(含)以后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暂停垫付国家补贴和省补贴,待政府有关部门具体政策出台后,依据文件执行。

实际上,不只是一些省市电网公司暂停垫付补贴,部分地方发改部门也相继要求各地暂停需要补贴的分布式光伏新增项目备案,根据接网消纳条件和相关要求,自行安排不需要国家补贴的分布式光伏备案工作。

当前,“531新政”细则未明,采访中,对于各地暂停并网和补贴垫付或是暂停备案的政策,无论是业主、经销商还是生产商中,都弥漫着紧张、恐慌的情绪。此次国家能源局“紧急纠偏”,被业界视为6月以来光伏行业的“重磅利好”,尽管细则何时发布、会否调整户用光伏皆不明确,此举仍被行业视作政策上的轻微“松动”,表明国家将继续支持、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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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蒋桂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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