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阳光就有收入 福建罗源助力贫困户建屋顶光伏电站稳定脱贫

2018-04-04 10:22:10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前一天的发电总量是616千瓦时,按照每千瓦时0 85元的电费收益,大家可以获得500多元收入!3月22日,罗源县松山镇吕洞村脱贫户全立雄通过手机

前一天的发电总量是616千瓦时,按照每千瓦时0.85元的电费收益,大家可以获得500多元收入!”3月22日,罗源县松山镇吕洞村脱贫户全立雄通过手机APP,足不出户就知道建在县气象局屋顶的光伏发电站的发电量,并换算出当天的收益,“年底就能领分红,有阳光就有收入,心里真踏实”。

全立雄的踏实,来自于罗源县给予像他一样完全没有劳动能力脱贫户的特别关爱。县气象局屋顶光伏发电站就是为他们而建的。首批43户完全无劳动能力脱贫户,每年都能从光伏发电中获得稳定收益,并将连续受惠20年。

罗源县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030户2990人,其中完全无劳动能力的有176户314人。如何确保这些完全无劳动能力脱贫户实现稳定脱贫?

“他们几乎都身患残疾,大部分只能依靠转移性收入维持生活,如慰问金、低保金、养老金等,难以通过就业、创业方式稳定脱贫,必须为他们探索持久的脱贫之道。”罗源县扶贫办副主任龚琪说。

近年来颇为欢迎的光伏扶贫模式,进入罗源县的视野。但此前的光伏扶贫模式,一般是将光伏发电站直接建在贫困村或者贫困户的屋顶,而发电收益归村集体,需要二次分配。此外,光伏发电站的建设成本、因过于分散形成的维护成本,都是需要解决的难题。

破解难题,需要创新。罗源县探索出专门关爱无劳动能力脱贫户的新型光伏扶贫方式:

发电站位置由各个单位无偿提供。县扶贫办工作人员花了几个月时间,在全县摸底,走访各级各部门,经过前期测量考察与后期反复协调,满足条件的场所将无偿作为建设光伏发电站场地,县气象局屋顶率先建设。

发电站建设资金从扶贫资金中支出。在县气象局屋顶建设的1400平方米发电站,共投资85万元,惠及43户脱贫户,先投入每户1.1万元的扶贫专项补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5000元、省级产业扶贫资金3000元、县“春风行动”3000元),剩下部分由市政府光伏试点补助款和县扶贫资金补齐。

发电站维护由县城建公司负责。5年内非人为损坏的,免费维护;5年后,仅收取材料成本费。此外,县城建公司还为电站办理保险,每年投入3000元保险费,以减轻因台风而造成的损失。

脱贫户直接领取发电站收益。县城建公司作为业主单位,与43户完全无劳动能力脱贫户签订代建代管协议,发电产生的收益由供电公司汇给城建公司后,由城建公司按照比例,直接将收益汇到脱贫户的个人账户。

目前,经过一个月建设,县气象局屋顶的光伏发电站已通过验收开始并网发电。据介绍,这座光伏电站预计每年发电量约14万千瓦时,每年可产生收益12万余元,扣除运营成本后,43户脱贫户在今后20年内,每户每年可获得2500元至3000元的年底分红。

从阳光中吸取能量的光伏电站,为完全无劳动能力脱贫户送来了美好生活的曙光。“我和妹妹都是残疾人,父母年纪大了,一家4口都没有劳动能力。有了光伏电站,生活就有希望了!”全立雄高兴地说。

目前,罗源县正在全县逐步推广这种做法。第二座光伏电站计划建在罗源职业中学,将惠及99户完全无劳动能力脱贫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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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蒋桂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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