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能源陈康平:推动太阳能级硅料加工贸易进口模式

2018-03-12 15:01:38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3月9日消息,全国人大代表、晶科能源CE0陈康平在《关于太阳能级多晶硅进料加工贸易进口业务模式的议案》中表示,当前光伏行业受国际形势影

3月9日消息,全国人大代表、晶科能源CE0陈康平在《关于太阳能多晶硅进料加工贸易进口业务模式的议案》中表示,当前光伏行业受国际形势影响很大,其市场重心应随国际经济形势和政策变化不断调整,合理优化产业布局,做到以不变应万变。他建议,鼓励光伏行业推动太阳能级硅料加工贸易进口业务模式。

近年来,有关光伏上下游产品的贸易摩擦一直不断。随着欧洲、美国、印度等国家对中国光伏组件征收高额的双反税率,2014年1月,我国商务部公布反倾销与反补贴终裁结果,对美国太阳能级多晶硅出口企业征收超过50%的反倾销税,对韩国太阳能级多晶硅出口企业征收2.4%-48.7%不等的反倾销税。2014年5月,对德国、意大利、西班牙等国太阳能级多晶硅出口企业征收14.3%-42%不等的反倾销税。

陈康平表示,作为企业,理解在国际贸易摩擦中国家颁布政策来保护国内企业利益的做法,但太阳能级多晶硅加工贸易进口业务无法推进,让没有生产硅料且大部分成品出口的光伏企业举步维艰,企业不仅受到国外双反的影响,也受到国内政策的影响。

此外,陈康平还提出了三个建议。

在《关于加大光伏扶贫力度的建议》中,他提出,尽快将已投运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纳入新能源补贴目录,尽早产生扶贫收益。不建议企业和政府合股持有光伏扶贫电站,把国家扶贫产业政策变相成为企业获利政策;建议政府按照公益工程BT模式吸引企业参与项目建设、运维。

此外,要统筹做好光伏扶贫电站与接入电网工程规划,协同开展项目选址、同步开展项目前期,使选择的站址满足接入条件、建设的电站能够全额消纳。因地制宜,突出效益和安全性,由各地自行决定光伏扶贫电站规模和建设方式。

对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下达后新增的光伏扶贫接入电网项目,采取向能源主管部门备案的方式,调整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计划。参照国家光伏项目领跑者计划实施办法对光伏扶贫电站建设企业资格把关。政府结合贫困户整体搬迁项目,对集中安置的新建农居统一配套规划建设屋顶光伏扶贫电站。

在《关于加强新技术在光伏应用端的支持力度的建议》中,他提出,对“应用领跑者”项目,增加技术评分占比,进一步增强技术打分的梯度和技术难度;并侧重考虑以实际发电效果作为项目评价依据,合理地鼓励“先进技术先应用”。对“技术领跑者”项目,形成滚动推出机制;增加项目数量,降低单个项目的容量,支持更多种类型的潜在领跑技术,并形成合理可执行的监督管理机制。

在《关于加强光伏标准化建设,完善质量评价方法的建议》中,陈康平提出,目前光伏行业普遍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光伏国家标准绝大部分是翻译已有的IEC标准。他建议,在政策上引导更多单位和专业人员多渠道地参与标准建设工作。同时,加大标准激励力度,增强企业和研究院所的标准建设意愿。建议我国建立完善的标准体系及国际标准转化和对应规划,定期跟进国际标准发展趋势,更新国家标准,提升国际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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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蒋桂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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