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明确光伏发电为一类优先保障发电范围

2017-09-22 17:26:41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发改委明确光伏发电为一类优先保障发电范围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有关管理办法意见的函》,并草拟了《关于印发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有关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包括《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编制暂行办法》、《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保障实施暂行办法》、《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申报下达管理暂行办法》、《电网企业及交易机构实施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目标责任考核暂行方案》4个附件。文件明确太阳能发电为一类优先发电、购电范围。

  据《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编制暂行办法》,一类优先发电保障范围包括:1、纳入规划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2、为满足调峰调频和电网安全需要发电。3、为提升电力系统调峰能力,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可再生能源调峰机组发电。4、为保障供热需要,供热方式合理、实现在线监测并符合环保要求的热电联产机组,在采暖期按“以热定电”原则发电。优先购电适用范围包括:1、一产用电。2、居民生活用电。3、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用电。此外,针对纳入规划的太阳能发电,在消纳条件较好地区,按照资源条件对应的发电量全额安排计划。在消纳受限地区,按照《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安排计划。

  五部委前后发声,政策连连利好光伏行业

  近期,各部委密集出台利好光伏行业的政策:8月31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减轻可再生能源领域涉企税费负担的通知》,明确光伏企业的税费减免政策;9月5日,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促进光伏发电产业健康发展用地的意见》获国土部审议通过,进一步明确光伏用地的相关政策。随着发改委该意见函的出台,目前已有五个部委出台三份文件多项措施利好光伏行业发展。


大云网官方微信售电那点事儿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我要收藏
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