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再发文:进一步加强发电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本导则适用于火力发电企业,水力、风力、光伏等发电企 业可参照执行。国家能源局将根据本导则实施情况,适时以分 册形式,制定适用于水力、风力、光伏等发电企业的安全风险 管控体系建设导则。
8月24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征求《发电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导则(火电分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指出,为进一步加强发电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推进发电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引导发电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机制,准确识别安全风险,积极采取针对性控制措施,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大力提升电力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特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从设备系统、作业任务和作业环境等方面提出了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体系建设量化要求,有利于发电企业实行风险分级管理,有利于电力行业丰富完善监督管理方式。发电企业可按照本导则,结合“两票三制”等,建立健全涵盖设备系统、运行、检修和管理等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体系。
据意见稿,本导则适用于火力发电企业,水力、风力、光伏等发电企业可参照执行。国家能源局将根据本导则实施情况,适时以分册形式,制定适用于水力、风力、光伏等发电企业的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导则。
责任编辑:蒋桂云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我要收藏
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