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新政后,山东省率先出动作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山东省太阳能行业协会针对光伏企业开展行业调研,了解企业实际情况、反映会员单位诉求,并提出合理意见。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山东省太阳能行业协会针对光伏企业开展行业调研,了解企业实际情况、反映会员单位诉求,并提出合理意见。
责任编辑:蒋桂云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我要收藏
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