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商务部上调韩国进口多晶硅反倾销税

2017-11-21 14:09:04 来源:商务部   点击量: 评论 (0)
2014年1月20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5号公告,决定自2014年1月2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征收反倾销税。2016年2月14日,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西赛维LDK光伏硅科技有限公司、洛阳中

五、复审裁定
 
根据调查结果,调查机关裁定原产于韩国的太阳能级多晶硅在复审调查期内存在倾销,倾销幅度为:
 
1.OCI株式会社(OCICompanyLtd.)4.4%
 
2.韩国硅业株式会社(HankookSiliconCo.,Ltd.)9.5%
 
3.韩华化学株式会社(HanwhaChemicalCorporation)8.9%
 
4.SMP株式会社(SMPLtd.)88.7%
 
5.熊津多晶硅有限公司(WoongjinPolysiliconCo.,Ltd.)113.8%
 
6.KCCCorp.andKoreanAdvancedMaterials(KAMCorp.)113.8%
 
7.InnovationSiliconCo.,Ltd.113.8%
 
8.其他韩国公司(AllOthers)88.7%
 
原标题:关于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裁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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