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6家发电企业符合豁免条件:福建能源监管办关于调整小水电站豁免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7-12-18 15:56:14 来源:国际能源网   点击量: 评论 (0)
 近日,国际能源网从福建能源监管办获悉,福建能源监管办发布了《关于调整小水电站豁免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有关企业、单位或个人经营单站6MW(不含)以下小水电站发电业务
 近日,国际能源网从福建能源监管办获悉,福建能源监管办发布了《关于调整小水电站豁免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有关企业、单位或个人经营单站6MW(不含)以下小水电站发电业务时,不再要求取得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不再作为单站6MW(不含)以下小水电站办理并网手续的必要条件。我省共有1116家已取证发电企业符合本次豁免条件,其许可证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视为注销。
  
  原文如下:







 
大云网官方微信售电那点事儿

责任编辑:lixin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我要收藏
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