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水电重组合并获省国资委同意

2017-12-12 16:28:20 经济参考报  点击量: 评论 (0)
粤水电12月11日公告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水电集团)发来的《关于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改革重组的告知函》(粤水电集团〔2017〕110号),称广东省人民政府原则同意广东省国资委报送
粤水电12月11日公告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水电集团”)发来的《关于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改革重组的告知函》(粤水电集团〔2017〕110号),称广东省人民政府原则同意广东省国资委报送的《省属建筑工程板块企业改革重组方案》,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建工集团”)与水电集团合并,建工集团作为合并后的新主体。重组后,建工集团出资人为广东省人民政府,授权广东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相关具体事宜按规定程序办理。
 
粤水电表示,此次改革重组主要为集团层面重组合并,暂不涉及公司经营业务变化。改革重组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广东省国资委。公司将根据改革重组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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