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车坝三级水电站工程现状环境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现状环境评价法》等文件的要求,国电恩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恩施州车坝三级水电站工程现状环境评价工作。现根据《现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现状环境评价法》等文件的要求,国电恩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恩施州车坝三级水电站工程”现状环境评价工作。现根据《现状环境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对“恩施州车坝三级水电站工程”现状环境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次现状环境评价的初步结果,并征求公众对该工程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向公众公告如下内容:
一、 建设项目情况概述
(1)项目名称:恩施州车坝三级水电站工程
(2)项目概要:
本工程始建于1967年,于1971年竣工投产,装机容量为4000KW(2×1.6+1×0.8KW)。1995年7月实施了增容改造一期工程,新增一台6300KW机组,1998年4月完工。2005年12月实施了增容改造二期工程,将老厂4000KW机组更换为一台2500KW机组,2007年5月完工运行至今。该项目建设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流域规划,但未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6]46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 (鄂环函〔2016〕433号),为完善相关环保手续、进一步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建设单位于2016年10月委托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状环境评价。
恩施州车坝三级水电站工程为引水式电站,工程由底栏栅大坝、引水明渠、压力管道、发电厂房及升压站等组成,现有装机8800KW(6300+2500KW),引水渠道全长4201.5m,前池正常水位为588.5m,厂房设计尾水位482.4m,发电水头102m,多年平均发电量4248KW·h。
二、 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生态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工程施工将对植被产生一定的影响,工程运营对陆生植物影响、水生生物影响。本项目为引水式电站,淹没和工程占地将造成区域植被的变化,导致林地和耕地的减少,以及区域生态体系生产力和稳定状况的变化,对该流域的景观生态完整性有一定程度的影响。总体看来,工程实施不会破坏整个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区域生态体系的性质和功能不会改变。
根据现场调查,工程施扰动结束后将熟化土壤回填于临时占地区,工程施工期挖方部分综合利用,部分堆放于弃渣场内,弃渣场已经采取植被恢复措施;同时工程施工区设置了截、排水沟引流山坡汇水(大气降水),电站厂区设置了堡坎,能起到防治水土流失的作用;施工结束后对于施工临时占地区建设单位进行了植被恢复,目前植被恢复情况较好。
2、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工程施工期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爆破废气和燃油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其影响已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
项目运营期以水力发电,无废气产生;职工生活燃料采用的是电能,也无废气排放。根据湖北中实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测结果,电站厂区环境空气质量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3、水环境影响分析评价结论
电站引水发电后尾水进入车坝河,运营期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农田施肥,发电系统检修时遗漏的极少量润滑油随地面冲洗而形成的含油废水通过集水井隔油后用于绿化,对环境影响小。
车坝河属Ⅱ类水体,根据水质监测结果,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相应的Ⅱ类水域水质标准限值。
4、声环境影响分析评价结论
工程施工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运行、车辆运输和爆破噪声等,其影响已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工程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水电机组运行噪声。
根据湖北中实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电站厂界噪声的监测结果,电站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电站厂房周边居民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分布,电站发电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小。
5、固体废物环境分析评价结论
工程施工期挖方部分综合利用,部分堆放于弃渣场内,弃渣场已经采取植被恢复措施,对环境影响小。工程运营期固废为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对环境影响小。
三、环保措施论证
已有措施:1、工程施工期挖方部分综合利用,部分堆放于弃渣场内,弃渣场已经采取植被恢复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于施工临时占地区建设单位进行了植被恢复,目前植被恢复情况较好。2、工程施工区设置了截、排水沟引流山坡汇水(大气降水),电站厂区设置了堡坎,能起到防治水土流失的作用。3、运营期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农田施肥。4、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改进及补充措施:1、建立环境管理机构,完善环境管理制度,环境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挂牌上墙。建立“环境意识”教育制度,不断提高全体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2、电站设备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属危险废物,应严格按国家要求进行管理,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和台账,废机油采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后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明确标识,足量后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3、电站拦水坝于1971建成,未设置生态流量,应补充建立坝下生态流量设施,在坝下设置生态放水管,生态放水孔位于大坝死水位以下,确保生态流量大于多年平均流量的10%。
四、现状环境评价结论要点
恩施州车坝三级水电站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企业较为注重环境保护工作,保障了环境保护资金的投入。企业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企业对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固废及噪声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采取了较为适宜的污染防治措施,现有的主要环境保护设施运转情况良好,企业噪声达标排放,废水和固体废物等得到了有效处置。在建设单位切实落实本报告所提出的环境保护补救措施的前提下,恩施州车坝三级水电站工程具有环境可行性。
四、 公众进一步了解项目信息的形式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按照提供的联系方式、地址向环评单位索要现状环境评价报告书简本。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方式采取网上公示形式,征集项目涉及评价范围内的各阶层人士对本项目所产生的环境影响及环保治理措施发表意见和建议。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详细意见您可通过电话、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建设单位、评价单位联系。
七、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即日起接收公众意见,时间在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国电恩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恩施市屯堡乡车坝村
联系人:汪立华
联系电话:18602791756
邮编:445000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E座18F
联系人:朱连亮
电话:028-83395555
邮编:610064
责任编辑:li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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