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见

2018-12-19 15:28:45 水利部办公厅  点击量: 评论 (0)
水利部、国家发改委、生态部、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见,严控新建商业开发的小水电项目。

近日,水利部、国家发改委、生态部、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见,严控新建商业开发的小水电项目。

总体目标:限期退出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规水电站,全面整改审批手续不全、影响生态环境的水电站,完善建管制度和监管体系,有效解决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促进小水电科学有序可持续发展。2020年底前完成清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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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仁德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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