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水电向绿色转型 在保护与开发间寻求平衡

2017-09-01 17:02:53 经济日报   点击量: 评论 (0)
在浙江,崇山峻岭、江河湖泊之间,镶嵌着3200多座小水电站。如星星般散落在山乡田野的水电站,走过不同的发展时期,肩负不同的历史使命,既点亮了山区百姓的生活,也为村民致富、地方发展提供源源活力,成为几代

在保护与开发间寻找平衡
 
温州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办公室主任王一平,从事水利工作大半辈子,对温州小水电的发展历史记忆深刻。在他看来,早年因为白水电站的建立,才保住了逢雨必涝、逢干必旱的永强人的家园。王一平认为,农村小水电原本是个绿色工程,在适合的地方建设并不会造成下流脱水,影响生态系统,出现的环境问题大多是因为规划不当所致。
 
“只要有工程开发,生态平衡就会产生变化,这并不是小水电特有的问题。”安吉县水利局副局长邬如锦认为,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小水电发展利大于弊。目前,我国年人均用电量不到4000千瓦时,用电水平还很低,距挪威、美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年人均1万千瓦时以上的用电水平有较大差距,在节能降耗的同时也必须增加能源供应。
 
同样的困扰对风能、核能及太阳能电站也存在。正如一些老水电人所说,建设与保护、生态与开发从来都是一对矛盾,但这对矛盾是可以协调的、兼顾的,需要寻找一个平衡点,在不同时期、不同地点,利弊因素都会有所变化。对小水电而言,曾经的大规模开发、缺少规划,甚至不注意环境保护,都是不可持续的。现在,生态环境要优先,摆正了这点,小水电就找准了自己的定位。
 
小水电建设大事记
 
1950年8月,原燃料工业部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水力发电工程会议,提出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我国水电事业的方针任务。
 
1951年3月,新中国成立后第一座新建的水电站——福建古田溪一级水电站开工。
 
1953年,水利部设置了小水电的专管机构。
 
1956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和最高国务会议讨论通过的《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中明确提出:“凡是有水源可以利用的地方,基本上做到每个乡或几个乡建设一个水力发电站,结合国家大型的水利建设和电力工程建设,逐步实现农村电气化。”
 
1958年8月,全国第一次农村小水电会议在天津召开,提出“以小型为主,生产为主,社办为主”的建设方针,并倡议一个省先抓5个县和100个乡的农村初步电气化。
 
1969年10月,在福建永春县召开全国小水电现场会,小水电开发被正式列入国家计划。
 
1975年,水电部(75)水电生字第27号文中明确提出:“在电网供电区和电网邻近地方的小水电,在符合经济、安全运行的条件下,在自发自用的基础上联入电网,实行余缺调剂。”
 
1980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在成都共同召开了全国小水电现场会议,提出:“应继续执行对小水电‘谁建、谁管、谁有、谁受益”的政策,在体制上实行‘建设和管理统一,发电和供电统一’的原则。”
 
1983年12月,国务院批转水电部《关于积极发展小水电建设中国式农村电气化试点县的报告》,除明确了100个试点县名单外,还对发展小水电的有关政策和管理体制等方面工作进一步明确。
 
1991年3月,国务院批准水利部《关于建设第二批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的请示》,对第二批选定建设的200个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要求有关部门在资金和技术等方面给予资助和指导。
 
1995年10月,第二批208个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胜利建成。
 
2005年7月,《国务院2005年工作要点》(国发[2005]8号)指出:“完善资源开发利用补偿机制和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加快发展小水电代燃料及农村沼气。”
 
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在保护生态和农民利益前提下,加快水能资源开发利用,大力发展小水电,完善小水电增值税政策。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快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开展农村“低电压”综合治理,发展绿色小水电。
 
原标题:小水电向绿色转型,在保护与开发间寻求平衡

大云网官方微信售电那点事儿

责任编辑:lixin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分享到微博分享到微信
我要收藏
个赞
小水电 农村水电 水电建设
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