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电(灵宝)热电有限公司1×30MW生物质热电 项目EPC总包招标公告

2017-11-21 11:46:04 来源: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点击量: 评论 (0)
法电(灵宝)热电有限公司1×30MW生物质热电项目EPC总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法电(灵宝)热电有限公司1×30MW生物质热电项目EPC总包,招标人为法电(灵宝)热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为自
法电(灵宝)热电有限公司1×30MW生物质热电
 
项目EPC总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法电(灵宝)热电有限公司1×30MW生物质热电项目EPC总包,招标人为法电(灵宝)热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EPC总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是由法电(灵宝)热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生物质热电联供项目,位于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城东产业园北部,占地面积约200亩。装机容量为1×130t/h高温高压生物质锅炉,配减温减压器和1×30MW汽轮发电机组。建设管网换热首站及调峰锅炉。是灵宝市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权项目近期主要热源。
 
2.2项目编号:TLZB-G-2017-475
 
2.3招标范围
 
包括本项目的勘察、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调试、配合竣工验收,以及验收合格后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及施工,以及招标人另行委托的子项设计等全过程EPC。
 
2.4项目周期:合同中约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且注册资本金人民币3亿元以上,但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制公司或同属一个母公司的两个及以上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否则均为无效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为独立法人单位,联合体一方满足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亿元;)
 
3.2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中的一项:
 
1) 住建部颁发的电力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2)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住建部颁发的电力行业电力设计乙级(含新能源)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
 
3.3投标人近5年(2013年)以来具有承担国内1台及以上30MW及以上生物质发电工程或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EPC总承包工程合同业绩或具有3台及以上30MW生物质发电工程整体工程设计并投产业绩。
 
3.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5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的注册建造师壹级执业资格,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近 3 年内(2015 年1月至今)承担管理过至少 1 项与本项目类似的工程;
 
3.6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7施工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 C 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8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造价员须具有造价资格证书,安全员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其中施工员不得少于 1 人、质检员不得少于 1 人、安全员不得少于 1 人、资料员不得少于 1 人、材料员不得少于 1 人。
 
3.9所有此项目配备人员提供本单位社保缴纳凭证。
 
3.10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并具有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11投标人应提供 2014~2016 年每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财务报表)。
 
3.12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查询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所承担的相应工作内容(设计、施工分工等);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联合体成员不多于2家。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4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三门峡市崤山路30号(住房公积金)四楼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4.2、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
 
(3)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4)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5)2014~2016 年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6)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7)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注:报名时需携带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四份;
 
4.3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份,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大写:伍拾万元整,小写:5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现金或保函
 
5.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5.3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至招标人指定账户(详见招标文件);保函形式的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招标人处。
 
注: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简称、项目编号,银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到账,为无效报名。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网站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法电(灵宝)热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经理
 
联系电话:18639875669
 
代理公司: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姚女士
 
联系电话:13373967077
 
2017年11月20日
 
原标题:法电(灵宝)热电有限公司1×30MW生物质热电 项目EPC总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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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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