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20年全省所有燃煤电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完善煤改电供暖政策

2018-08-14 09:45:45 辽宁日报  点击量: 评论 (0)
日前,据辽宁日报报道,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详情如下:为深入学习贯彻

四、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与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具体指标: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不低于76.5%,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到42微克/立方米,力争下降到40微克/立方米;全省河流水质优良比例达到51.16%,劣Ⅴ类水体比例不高于1.2%,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6.3%,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地下水质量极差比例控制在30.8%,入海河流消除劣Ⅴ类水体,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8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20%、20%、13.4%和8.8%。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42%以上。

到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辽宁目标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生态文明全面提升,实现国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推动绿色发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要与资源环境相协调,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强化问题导向,改善环境质量。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针对流域、区域、行业特点,聚焦问题、分类施策、精准发力,环境治理不断取得新成效,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突出改革创新,提升保护水平。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统筹兼顾、系统谋划,强化协调、整合力量,区域协作、条块结合,严格环境标准,完善经济政策,增强科技支撑和能力保障,不断提升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注重建管结合,突出依法严管。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体系,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严惩重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推进全民共治,开展全民行动。加强生态文化建设,政府、企业、公众各尽其责、共同发力,政府积极发挥主导作用,企业主动承担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公众自觉践行绿色生活。

五、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把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坚持把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绿色经济、推进绿色振兴作为辽宁振兴发展的主攻方向,加快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全面节约资源,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

(一)促进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认真落实《辽宁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着力构建辽东山地丘陵生态屏障区、辽西丘陵低山生态屏障区、沿海防护林带、辽河流域生态走廊、凌河流域生态走廊“两屏一带两廊”生态安全格局,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充分发挥规划环评对区域生产力布局的指导和规范作用,加快推进重点区域、重点流域、行业、工业园区规划环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规划环评执行率达到100%。开展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生态环境变化成因分析,对辽宁沿海经济带、沈阳经济区和辽西北地区等重点产业布局开展区域环评和规划环评,调整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

严格控制重点流域环境风险项目。辽河流域干流及主要支流不得新上石油化工、化学原料药制造、印染等项目,已有项目所在地市政府要于2018年年底前制定搬迁改造计划,并向社会公开。整合和提升现有工业聚集区,按规定加快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2018年年底前,相关市政府制定专项计划,并向社会公开。

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辽宁行动纲要》,把智能化、精细化、绿色化、服务化作为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路径和方向,大力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以生产性服务业为重点,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扎实推进节能减排。继续开展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加大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推行力度,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全面推进绿色交通省建设,努力提高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占全省公交车、出租车的比例。深入推进污染减排,到2020年,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全面完成国家下达减排任务。

坚决化解过剩产能。认真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重点抓好煤炭、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去产能工作,对达不到环保、质量、能耗等综合标准要求的产能依法退出。

到2018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2300万吨;到2020年,压缩水泥产能2000万吨。严控高耗能、高排放新增产能。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提高污染排放标准。严格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等地方环境标准,以环境标准促进污染治理和节能减排,倒逼产业转型升级。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展清洁生产产业,推进制造业绿色化、生态化改造,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发展壮大环保产业。加快污水处理、垃圾处置、土壤修复、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新型技术装备研发和产业化,培育发展一批环保骨干企业。以沈阳、大连环保服务业集聚区为重点,大力发展环保服务业。

(二)推进能源资源全面节约。严守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节约用地和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建立辽河流域生态水量保障机制。健全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标准体系,大幅降低重点行业和企业能耗、物耗,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鼓励新建建筑采用绿色建材,提高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三)引导公众绿色生活。加强绿色文化建设,强化生态文明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开展“美丽辽宁我在行动”主题系列活动,推进国家及各地区生态环境教育公共设施建设。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带头使用节能环保产品,推行绿色办公,创建节约型机关。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开展创建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餐馆等行动。提倡绿色居住,节约用水用电,合理控制夏季空调和冬季取暖室内温度。推行绿色消费,推广环境标志产品,开展“光盘”行动。营造良好绿色出行环境,鼓励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

六、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制定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以辽宁中部城市群为主战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

加大排放高、污染重的煤电机组淘汰力度,全面推进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推动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一)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综合整治,开展大气氨排放控制试点。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制、台账式、网格化管理,依法分类实施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措施,对用地、工商手续不全、限期治理不达标的企业,一律依法关停。到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下降10%以上。沈阳经济区和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城市(2017年)加大钢铁、铸造、炼焦、建材等产能压减力度。沈阳市作为国家划定的重点地区,继续执行国家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其他城市根据环境质量改善需求,逐步执行特别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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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售电小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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