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蒙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评解读

2018-06-14 14:54:04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需要早知道:焚烧厂环境防护距离不是一定300米,而是最小300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4 3节规定环境防护距离确定应

环评师观点

1)《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50869-2013》“填埋场不应该设立在填埋库区域敞开式渗沥液处理区边界距离居民区卫生防护距离在500米以内的地区”。因此,垃圾填埋场的防护距离应为500米,没有错误。

本焚烧厂与填埋场仅一墙之隔,应分别画出两个项目的防护距离包络线,叠加之后得出本项目的防护距离范围。若之前垃圾填埋场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实施搬迁,就应该在本次焚烧厂新建、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升级改造中一并搬迁,以实现以新带老。以“焚烧厂环境防护距离300米、填埋场卫生防护距离500米”重新绘制的防护距离包络线见图3,清晰可见九里桥村、曾庄、李冯庄、七里吴、庄周其昌小学、巨子天骄幼儿园应在搬迁范围。

2)支持原环评将焚烧厂环境防护距离定为500米,据此防护距离覆盖并需要搬迁的村庄较上段描述还要多两个:九里冯村和前杨新村。焚烧厂环境防护距离不是一定300米,而是最小300米。《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文)提出“提出合理的环境防护距离,作为项目与周围居发区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的控制间距,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新改扩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不得小于300米”。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4.3节规定“环境防护距离确定应综合考虑各设施可能产生的有害物质泄露、大气污染物(含恶臭物质)的产生与扩散以及可能的事故等因素,综合评价其对周围环境、居住人群的身体健康、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影响,根据影响评价结果确定。”

基于评价范围内有48个村庄学校,焚烧厂环境防护距离应进一步扩大,以500米至1千米为宜,环评审批时不应将环评中500米的结论修改得更小。参考案例:北京苏家坨、鲁家山、阿苏卫垃圾焚烧厂搬迁范围均为以项目为中心2公里的范围。

环评师总体观点

1、环评对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调查不全,缺少至少17个村庄和学校。

2、还有20多个环境敏感点没有做预测,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中相关规定“应选择所有的环境空气敏感区中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作为计算点”。

3、漏掉了重金属汞等重要指标的环境影响预测,且未说明原因。根据2012年相关统计,焚烧厂汞的排放占到我国人为汞排放的1.34%,属于6大汞污染行业。

4、仅凭对NH3和H2S两种物质的分析即得到“非正常工况时,在最不利气象条件下,闻不到恶臭味道”的结论,不可信。忽略了甲硫醇等其他恶臭物质的对感官的影响。

5、未就二噁英的长期累积提出对应措施。

6、应对废水事故排放提出三级防范措施;明确地下水环境敏感点中包含的水井数量、功能(饮用水源与否)及位置。

7、选址不合理,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中,正常排放时SO2、NO2、HCL和非正常排放时SO2、HCL、二噁英的小时最大落地浓度已经位于城市西北片区规划区内了。虽然,预测中最大落地浓度没有超标,但使居民长期暴露在烟气最大落地浓度点仍存在环境健康隐患。

8、支持原环评将焚烧厂环境防护距离定为500米,据此防护距离覆盖并需要搬迁的村庄为:九里桥村、曾庄、李冯庄、七里吴、庄周其昌小学、巨子天骄幼儿园、九里冯村和前杨新村。国家规定,焚烧厂环境防护距离不是一定300米,而是最小300米。

大云网官方微信售电那点事儿

责任编辑:售电小陈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我要收藏
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