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铜川:禁止新建扩建燃煤发电、燃煤热电联产和燃煤集中供热项目

2018-05-23 16:01:29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日前,陕西铜川印发《铜川市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及《铜川市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要点》。全文

2018火电机组节能改造与清洁能源代替技术论坛 7月5-6日 北京

(五)强化重点时段污染防控。

23.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水平。制定和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明确应急减排清单,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排放。根据源解析结果和污染物排放构成选取应急管控重点对象。根据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和污染物排放量确定同行业企业管控次序,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和均衡控制,采取综合控制措施,配合落实统一的区域措施,全力削减污染峰值。(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24.增强预测预报能力。市级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单位具备72小时精细化常规预报和168小时潜势预报能力。强化环保、气象等多部门联动,加快培养和引进专业预报人员,不断提高预报预警准确度及时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市环境保护局、市气象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25.严格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在冬季和夏季实施错时错峰生产。

夏季(6月1日至8月31日)对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行业产能限产30%左右,以设计生产能力核算;表面涂装(含汽修)、包装印刷行业实施错时生产(10:00-16:00停止生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冬防期间(11月15日至来年3月15日),对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砖瓦窑(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石膏板、保温耐火材料、防水材料等建材行业全部实施停产,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停产;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障重大民生任务的水泥等行业企业,要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制定采暖季优化电力调度方案,按照煤耗能效、排放绩效综合水平对电力行业精准实施错峰生产,火电燃煤机组在保证居民、企业正常需求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减少发电,热电企业严格落实以热定电,禁止超负荷发电。(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六)坚持全民共治。

26.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落实《铜川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完善市、县、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及特殊功能区域的“4+1”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市环境保护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27.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完善宣传引导机制,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强化舆论宣传,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全面公开环境空气质量和企业排污信息,定期在媒体公开曝光严重违法违规企业信息,倒逼企业履行环保责任。发挥社区、街道及社会各界力量,共同营造绿色生活,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良好氛围。畅通监督渠道,实施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机制,引导公众进一步理性认识、科学应对、主动参与、积极作为。(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鼓励激励机制。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从今年起,实施空气质量改善奖励,恶化处罚的奖罚机制。统筹相关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城乡散煤治理、高排放车辆淘汰、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业污染治理、环保能力建设等。大力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市财政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责)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做好电网改造规划,实施电力线路改造工程;推进热网互联互通和热用户端升级改造,做好热网联通联调和建筑节能等工作。改革完善燃气特许经营制度,研究新的天然气采、供、用体制机制,统筹优化天然气的生产、配送、利用,探索新的民生用气保障产业模式。促进乡镇和农村地区天然气等管网竞争性接入。加强乡镇和农村输配电网建设,满足煤改电需要。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协调落实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保障工作,新增天然气优先用于煤改气。加快建设储气设施。(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三)建设智慧环保平台。科学编制污染源排放清单,构建区域生态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实现空气质量数据、重点污染源数据、执法监管等信息的互联共享和动态更新,提高大气污染治理的精准度,实现对环境质量及污染源排放情况的靶向管控。(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四)开展巡查执法和专项督察。落实双随机制度,开展常态化环境执法检查。采取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推动解决大气污染防治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铜川市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今冬明春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五个配套专项方案》(铜环督发〔2017〕1号)的规定,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环境问题突出、环境质量改善不明显甚至恶化的开展集中专项督察,重点督察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不作为、慢作为,甚至失职失责等问题。(市环境保护督察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环境保护局负责)

(五)提升科学治霾水平。开展大气污染特征及源解析、机理、模型及污染防治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开展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臭氧等快速监测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并进行应用推广与集成示范。(市科技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六)加强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合理扩增、科学设置县级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完善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会商制度。(市环境保护局、市气象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七)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是大气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自要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方案落到实处。市级各牵头部门是行业监管的责任主体,要加大调度、督导和推动力度,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要进一步完善空气质量分析研判点评推进机制。(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八)严格考核问责。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将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空气质量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进行考核,未能完成终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市委、市政府将对其主要负责人约谈。(市环境保护局负责)

铜川市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

2018年工作要点

一、实施高排放企业限产。制定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企业退出工作方案,率先关停搬迁关中核心区企业,重点压减水泥(不含粉磨站)、焦化、石油化工、煤化工、防水材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保温材料等行业企业产能。

二、削减煤炭消费总量。完成省上下达的削减煤炭消费总量和城乡散煤削减任务,规上工业以燃料煤削减为主。按照全省采暖季优化电力调度方案,现有火电机组在保证居民、企业正常需求的基础上,落实错峰生产,热电企业严格落实以热定电,禁止超负荷发电。

三、加大锅炉拆改力度。完成辖区35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燃煤设施和工业煤气发生炉、热风炉、导热油炉60%的拆除或改造任务。完成辖区现有生产经营类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改造后的氮氧化物排放低于80毫克/立方米。新建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低于30毫克/立方米。

四、整村推进清洁能源改造。制定清洁能源取暖实施方案,优化热源点规划布局。11月15日前,完成城市户表和农村智能电表改造。整村推进农村居民、农业生产、商业活动燃煤(薪)的清洁能源替代,力争平原农村替代实现全覆盖,山区农村替代率达到80%。每月组织开展洁净煤煤质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清洁煤行为。

五、推进高排放机动车污染治理。制定在用机动车淘汰更新激励政策,加快推进老旧高排放机动车更新工作。加大货运、物流车辆污染治理力度,强化综合执法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严格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年度督查考核,考核不合格或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检测机构暂停或取消其检测资格。

六、加强油品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燃油行为,确保全市符合国家标准车用油品全覆盖。

七、推广新能源汽车。完成辖区现有燃油公交车40%的更新为新能源公交车任务。

八、严格管控扬尘污染。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六个100%管理十红黄绿牌结果管理”的防治联动制度。施工工地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主管部门管理平台联网。加强渣土车运输监管,车辆必须全部安装卫星定位系统。严格道路保洁作业标准,实行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的“五位一体”作业模式,新增吸尘式道路保洁车辆不得低于新增保洁车辆的50%。

九、深化工业污染源监管。加快核发固定源排放许可证,超标或超总量排污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对涉气污染源企业每季度开展监督性监测。

十、严格物料堆场扬尘监管。严格落实煤炭、商品混凝土、粉煤灰等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抑尘措施,配套建设收尘和密封物料仓库,采取围挡、喷淋、覆盖等防风抑尘措施。

十一、严格环保值守。各治污降霾卡点要实行24小时常态化值守,严查过往车辆超速、超载、抛撒行为;各入城主要路段车辆冲洗台要加强冲洗力度,确保正常运行,提高治理效果。

十二、深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推进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电子制造、工程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减排。强化加油站、油品储运销设施三次油气回收治理和运行监管。所有餐饮油烟门店、经营场所、单位食堂要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全面规范治理露天烧烤污染,严防有烟烧烤的“死灰复燃”。加强VOCs监督性监测能力建设,重点企业安装在线监测系统。

十三、推进“散乱污”综合整治。完成有固定设施、有污染排放的生产性“散乱污”工业企业的整治。2018年7月1日前,再次摸底核实“散乱污”企业,实行拉网式排查和综合整治,并实现动态清单式管理,确保整治到位。

十四、提升科学治霾水平。建设生态环保大数据平台,科学编制污染源排放清单,构建区域环保监管一张网。制定和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排放。根据源解析结果和污染物排放构成,选取应急管控重点对象。完善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会商制度,市级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要具备72小时精细化常规预报和168小时潜势预报的能力。强化大气污染成因分析研究,提升大气污染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应对的科学化、精准化。

十五、严格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在夏季(6月1日至8月31日)对石油化工、煤化工、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行业产能限产30%左右,以设计生产能力核算;表面涂装(含汽修)、包装印刷行业实施错时生产(10:00-16:00停止生产)。在冬防期间(11月15日至来年3月15日),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砖瓦窑(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石膏板、保温耐火材料、防水材料等建材行业全部实施停产,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停产。

十六、加强全民共治。完善市、县、乡镇街办、村组(社区)、小区楼宇及特殊功能区域的“5+1”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提高网格化监管效能,做到“三个延伸四个及时”,实现全市“一张网”。建立完善宣传引导机制,发挥社区、街道及社会各界力量,共同营造绿色生活,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良好氛围。畅通监督渠道,实施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机制。

十七、实施空气质量生态,完善激励机制。贯彻落实《关中地区铁腕治霾专项行动奖补办法》,实施空气质量改善奖励、恶化处罚的奖罚机制,并向社会公布。调整峰谷电价时段,适应农村居民生活习惯。

十八、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配合建设陕北至关中750千伏线路通道建设。推进热网互联互通和热用户端升级改造,加快建设储气设施。实施电力线路改造工程,加强乡镇和农村输配电网建设,满足煤改电需要。

十九、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开展巡查执法和专项督察,推动解决大气污染防治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将市级各有关部门职责任务、各区县空气质量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未能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二十、强化动态调度机制。强化月度点评推进机制,实行动态调度,按时收集、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按照省铁腕治霾办的统一安排,结合各单位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今年各有关区县、牵头部门要承办月度现场会议(具体见附件),以加快推动形成条块结合新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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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售电小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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