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划定风电场禁止建设区域

2018-08-17 11:00:27 中国能源报   点击量: 评论 (0)
日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从严控制矿产资源开发等项目使用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林地的通知》。该通知

      日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从严控制矿产资源开发等项目使用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林地的通知》。该通知主要划定勘查、开采矿藏和风电场项目禁止建设区域;严格限制商业性勘查矿藏项目临时使用林地;提高开采矿藏项目使用林地准入门槛;依法落实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责任;加强对勘查、开采矿藏项目使用林地的监管;充分发挥重点林区森林资源监督机构的监督职责。

  该通知明确要求,重点林区范围内依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发区域、国家公园、按照《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划定的国家级公益林地以及Ⅰ级保护林地为禁止建设区域,除国家组织开展的公益性地质调查可以临时使用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地外,不得进行矿藏勘查、开采。并且,严禁风电场项目使用重点林区林地。

  据悉,该通知有效期至2023年7月30日,原国家林业局发布在2013年发布的《国家林业局关于从严控制矿产资源开发等项目占用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林地的通知》4号文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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