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散式风电会不会像分布式光伏一样火爆

2018-07-04 10:21:00 能源圈   点击量: 评论 (0)
4月16日,国家能源局下发了一份《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暂行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提出,鼓励各类企业及个人作为项目单位,在

分散式风电会不会像分布式光伏一样火爆

      4月16日,国家能源局下发了一份《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暂行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提出,鼓励各类企业及个人作为项目单位,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投资、建设和经营分散式风电项目。

  众人惊呼:分布式光伏大火之后,分散式风电也要火了吧?

  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在名称上就有着相似之处,其在理论上也是相同的——不以大规模远距离输送电力为目的,产生的电力就近接入当地电网消纳。

  这已经不是今年能源局下发的文件中第一次提到“发展分散式风电”了,在今年3月份下发的《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中,就明确指出要“优先发展分散式发电”。

  与分布式光伏一样,分散式风电虽然有资源,但要成功开发,不仅需要政策,还需要很多的细化的细则跟运营模式。

  此次,《办法》 对于项目建设包含如下信息——

  明确全面拓宽应用领域。鼓励分散式风电项目与太阳能、天然气、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各类能源形式综合开发,提高区域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与生态旅游、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等民生改善工程深入结合,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与智慧城市、智慧园区、智慧社区等有效融合,为构建未来城市(社区)形态提供能源支撑;与海岛资源开发利用充分结合,促进发展海洋经济、拓宽发展空间。

  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各类企业、社会机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参与投资分散式风电项目,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社会效益和商业可持续性,积极为分散式风电项目提供金融服务,探索以项目售电收费权和项目资产为质押的贷款机制。

  在确保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办法》鼓励合法合规地采用融资租赁方式为分散式风电项目提供一体化融资租赁服务;鼓励各类基金、保险、信托等与产业资本结合,探索建立分散式风电项目投资基金;鼓励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和个人提供建设分散式风电项目的信用担保,支持分散式风电入户、入社区(乡村和工业园区等)。

  分散式风电是否能够解决消纳问题

  在“三北”地区弃风限电形势严峻以及市场上优质集中式项目逐步开发殆尽的情况下,风电从集中大规模连片开发转向集中式和分散式协同发展势在必行,

  分散式风电的优势在于对并网的负荷水平要求低、投资金额门槛低、占地面积小、建设周期短、不占核准指标、电力能及时消纳。

  原则上,分散式风电是解决消纳问题的有利途径。

  分散式发电是否有前景

  分散式风电的概念初始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中,“分散式风电”在2011年之前,能源局将此归类为“分布式发电”。2011年7月曾下发《关于分散式接入风电开发的通知》,当时分散式开发一度火爆,但分散式风电并没有预想的大火,据媒体统计,在批复的18个示范项目中,只有15个建成,大多数来于大唐等国有企业。

  有专家将我国分散式风电发展低于预期的原因归以下几方面:

  一、地方政府对于分散式风电的政策支持力度不够,各省和地区关于分散式风电的发展规划编制没有跟上,导致早期国家推动分散式风电发展的相关政策并没有很好的落地。

  二、国内风电投资主体主要是国企,大型能源国企热衷规模大、投资多的集中式风电基地项目,现行的一些国资绩效考核方法和体制掣肘使能源国企对投资少、规模小的分散式风电积极性不足。

  三、分散式风电项目装机容量较小,单位开发成本偏高,经济效益并不理想,因此现有项目大多属于示范性质。

  四、我国欠缺分散式风电的管理规范,国土部门对于分散式风电项目的土地性质认定在政策上还不太清晰,造成投资者对分散式风电持观望态度。另外,一些拥有创新型分散式风电技术的企业希望在城市建筑物屋顶上开发风电项目,但由于相关保障政策的缺失,担心会被住建部门认定为违规搭建而被拆除,也不敢贸然投资。

  五、分散式风电项目审批手续比分布式光伏更为繁琐,分散式风电项目报批需要花费的时间较长。

  六、分散式风电靠近城市负荷中心,在外观、高度、重量、噪音、并网等方面与传统风电机组应有不同的标准。我国缺乏分散式风电的专用技术标准,阻碍了分散式风电的研发和应用。

  再一个谈到新能源的发展,最为关注的之一的是其盈利模式,有健全的盈利模式,才能让这个行业持续发展。例如,小型风电并网系统的回收期较长,企业要生存,补贴就不能少,这一点我们在新能源汽车身上就能看到影子,随着政策和补贴的调整变化,企业业绩就会出现大滑坡,引发行业动荡。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办法》中有这样的一部分内容——分散式风电项目是指所产生电力可自用,也可上网且在配电系统平衡调节的风电项目。所以在项目申请核准时可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中的一种模式。具体来看,自发自用部分电量不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贴,上网电量则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收购,其中电网企业承担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部分,当地风电标杆上网电价与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差额部分由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贴。此外,对未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建设的分散式风电项目,国家不予补贴。

  自发自用补贴取消,但全额上网保留,业主承担风险同时保障项目回报。这可能是对业主承担风险同时项目回报率进行了兜底保护,加强了项目吸引力。

  太深层次的东西我们看不透,但是无论如何,相关部门在推出鼓励措施的时候,都应该考虑到如何让分散式风电有一个健康的盈利模式。

  未来一段时间内,虽然分散式风电的一些发展瓶颈依然存在,但随着我国风电产业重心向中东部和南部地区转移,分散式风电正好适合在这些低风速地区开发,产业政策也逐步向分散式倾斜,分散式风电的发展有望加速。(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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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电改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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