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能冲刺A股:长期借款超22亿 子公司曾发生安全事故

2018-01-23 14:58:39 中国网财经   点击量: 评论 (0)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能)上周五(1月19日)晚间在证监会网站披露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在上交所公开发行不超过1 67亿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能”)上周五(1月19日)晚间在证监会网站披露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在上交所公开发行不超过1.67亿股,计划募集资金10亿元,其中2.2亿元用来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其余7.8亿元投向国信灌云 100MW陆上风电场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江苏新能的主营业务为新能源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及电力销售,目前主要包括风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和光伏发电三个板块。
 
2014-2016年及2017年1-6月份,江苏新能实现营业收入8.55亿元、7.81亿元、11.46亿元和7.26亿元;同期净利润为2.12亿元、1.62亿元、3.25亿元和2.16亿元。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报告期内对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的营业收入占同期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9.28%、92.65%、95.75%和 96.09%。江苏新能表示,如果未来江苏地区的新能源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将可能对本公司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江苏新能还在招股书中提示了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收入滞后风险,上述报告期各期末,应收电力公司的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金额分别为 9048.80万元、11746.01万元、31472.49 万元和47488.26万元。
 
财务方面,2014-2016年及2017年1-6月份,江苏新能借款利息支出分别为9564.99万元、11221.69万元、11044.62 万元和6,909.76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长期借款余额为22.23亿元。江苏新能表示,如果未来利率水平大幅上升,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据了解,2016年10月16日,江苏新能子公司大中风电100M风电项目35kV集电线路工程在B线送电过程中,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2人死亡。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大中风电及其相关人员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次要责任。另外,江苏新能报告期内还遭到了三次环保处罚,临海风电和如东生物质均因“未批先建”,东台风电风力发电项目未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投入生产。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江苏新能的控股股东是国信集团,共持有公司32,5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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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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