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政策、4省建设方案!2018年5月份风电行业重大新闻汇总!

2018-06-04 14:32:27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随着弃风率下降,风电利用小时数增加,风电行业不断复苏,即将迎来新的竞价上网时代。5月,风电行业利好政策密集释放,除了国家的政...

      随着弃风率下降,风电利用小时数增加,风电行业不断复苏,即将迎来新的竞价上网时代。5月,风电行业利好政策密集释放,除了国家的政策支持,分散式风电加速发展,地方政府的助力也必不可少。风电头条对其进行了详尽梳理,供君参考!

  国家政策

  5月24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2018年度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

10政策、4省建设方案!2018年5月份风电行业重大新闻汇总!

     《通知》要求:1、严格落实规划和预警要求 2、将消纳工作作为首要条件 3、严格落实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 4、推行竞争方式配置风电项目 5、优化风电建设投资环境 6、积极推进就近全额消纳风电项目。

  《通知》指出,支持风能资源丰富地区结合当地大型工业企业和产业园区用电需求建设风电项目,在国家相关政策支持下力争实现不需要补贴发展。鼓励在具备较强电力需求的地级市区域,选择年发电利用小时数可达到3000小时左右的风能资源场址,在省级电网企业确保全额就近消纳的前提下,采取招标方式选择投资开发企业并确定上网电价,特别要鼓励不需要国家补贴的平价上网项目。

  《通知》强调,优先选择未利用土地建设风电工程,场址不得位于生态红线范围和国家规定的其他不允许建设的范围,并应避开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土地范围。新列入年度建设方案的风电项目,必须以电网企业承诺投资建设电力送出工程并确保达到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或弃风率不超过5%,以下同)为前提条件,在项目所在地市(县)级区域内具备就地消纳条件的优先纳入年度建设方案。

  5月22日,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关于2017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的通报》

10政策、4省建设方案!2018年5月份风电行业重大新闻汇总!

      《通报》指出,截至2017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6.5亿千瓦,占全部电力装机的36.6%,其中水电装机(含抽水蓄能)3.41亿千瓦,风电装机1.64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1.30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1476万千瓦。2017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16979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26.5%,其中水电发电量11945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18.6%,风电发电量3057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4.8%,光伏发电量1182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1.8%,生物质发电量795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1.2%。

  2017年,全部规定风电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的地区的风电实际发电小时数较2016年均增加,但新疆Ⅲ类资源区、甘肃、宁夏、吉林Ⅲ类资源区未达到风电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要求。其中,甘肃Ⅱ类和Ⅲ类资源区实际利用小时数与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偏差分别为-305小时和-383小时;宁夏由于来风情况偏差,偏差为-200小时;新疆Ⅲ类资源区和吉林Ⅲ类资源区偏差分别为-116小时和-112小时。其他地区达到风电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要求。

  2017年风电重点地区最低保障收购年

  利用小时数落实情况

  5月1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贫困地区能源发展助推脱贫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通知指出,高质量和加快推进贫困地区能源项目建设。结合可再生能源分布和市场消纳情况,积极支持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有序推进内蒙古、新疆、甘肃、河北、四川等贫困地区风电基地和青海、新疆、甘肃、内蒙古、陕西等贫困地区光伏建设。

  5月11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发电权交易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发电企业积极参与,促进发电权交易开展。发电企业应在保障自身发、用电安全的基础上,按照《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等有关规定自主、自愿参与发电权交易。

  《通知》要求,签订并履行交易合同及电量互保协议。在水电、风电、光伏发电、核电等清洁能源消纳空间有限的地区,鼓励清洁能源发电机组间相互替代发电,通过进一步促进跨省跨区发电权交易等方式,加大清洁能源消纳力度。

  5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四部委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

  中度过总投资

  《通知》指出,深化电力、天然气价格改革。继续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制订完善电力市场化交易细则,推进建立有利于促进公平竞争、交易电量和交易比例大幅提升的市场结构及市场体系,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持续深入推进输配电价格改革,开展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和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输电价格的成本监审和价格审核。通过清理规范电网环节收费,临时性降低输配电价、扩大跨省区电力交易规模以及降低政府性基金等措施,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

  《通知》强调,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自建分布式能源,支持新能源发电与用能企业就近就地进行交易。

  地方政策

  5月18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8年四川省丰水期试行居民生活用电电能替代价格政策的通知

  《通知》指出,2018年丰水期(6-10月)四川电网除分布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和光伏扶贫项目以外的风电、光伏上网电量,由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每月通过四川电力交易平台采取挂牌方式代居民用户优先采购。参与优先采购的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其全部上网电量按0.21元/千瓦时结算。

  丰水期风电、光伏发电电量按2018年丰水期中长期外送电量加权平均上网电价结算后,低于四川省公用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形成的价格空间,用于实施居民生活电能替代。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在结算时,对按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参与直接交易的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其直接交易电价高于风电、光伏发电参与居民电能替代市场化交易结算价格的部分,应从其上网电费中扣除,一并形成实施居民生活电能替代价格政策的电价空间。

  5月9日,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经信委、四川能监局、四川省能源局日前联合印发《2018年度推进电力价格改革若干措施》

  对加快推进省属电网输配电价改革和同价工作、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组织实施好电能替代输配电价政策、切实解决城乡居民用电同价、组织实施好直购电政策、组织实施好三州和雅安留存电量政策、实施丰水期临时性富余电量政策、实行丰水期居民生活电能替代电价、建立统调统分公用燃煤机组电价补偿机制、制定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等做出了规定。

  《措施》要求,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四川电网除分布式风电、光伏和光伏扶贫项目以外的风电、光伏丰水期(6-10月)上网电量参与外送电力市场,参照丰水期外送电平均价格进行结算。

  5月16日,大连市发改委印发《大连市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规划》提出,通过五年努力,实现三个转变:一是从注重能源建设向更加注重能源与环境协调发展转变;二是从优化传统能源消费向大力推进清洁可再生能源消费改革转变;三是从注重结构节能向更加注重技术节能、结构节能和管理节能统筹推进能源体制模式转变。在保证大连市电力供应的基础上,稳步调整电源结构,继续推进核电、海上风电和清洁高效热电联产等电源项目建设。

  “十二五”期间,大连市可再生能源项目快速建设,大唐国际安台、中广核大北山等20万千瓦的陆上风电场投产发电;《大连市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获得国家批复,庄河60万千瓦海上风电场列入国家建设计划并开展前期工作,3座海上测风塔建成并开展测风;建成和备案4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垃圾焚烧发电、余热发电等项目陆续投产。截至“十二五”期末,大连地区总发电装机容量达到900万千瓦。

  “十三五”,重点发展风能、核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源、储能项目及相关产业。积极推进红沿河核电二期工程建设,确保2022年实现投产。切实做好庄河南尖核电厂址保护,稳步推进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庄河海域150万千瓦海上风电的开发建设,因地制宜发展陆上风电、光伏发电,开工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和化学储能电站。根据全市陆域和近海风能资源条件,充分考虑全域城市化发展要求,协调好风电场建设与城市规划、产业发展规划、海洋及岸线利用、交通运输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依照陆上和海上风电规划,逐步开发建设陆上和近海风电项目。陆上风电场:在严格控制建设条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上,按照规划,因地制宜,稳步发展。海上风电场:按照大连市近海风电场开发建设规划,加快推进庄河150万千瓦海上风电场的建设。

  5月12日,山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山东海洋强省建设行动方案》

  山东将通过深入实施“十大行动”,推进海洋强省建设。围绕“十大行动”,山东将在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下设立现代海洋产业基金,每年筹集不少于55亿元财政资金 ,全力支持海洋强省建设。力争到2035年,基本建成海洋强省。

  在海洋新能源新材料方面。统筹海洋能源开发利用,科学布局海上风电、滩涂光伏发电、潮流能、波浪能等海洋能发电利用项目。做好全省海上风电发展规划修编工作,加快开展黄海和渤海不同类型海域离岸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融合发展试验,健全海上风电产业技术标准体系和用海标准,在水深超过10米、离岸10公里以外的海域科学有序开发海上风电。加强6兆瓦、8兆瓦、10兆瓦及以上大功率海上风电设备研制及使用,突破离岸独立发电装置、漂浮式载体、海底电缆、发电装置防腐蚀等关键技术。支持蓬莱争取国家级海上风电检测基地建设,支持菏泽新型海上漂浮式可移动风力发电重大设备项目,带动风机制造、海洋装备、技术研发等全产业链协同发展。到2022年,全省开工建设海上风电装机规模达到300万千瓦左右。

  5月3日,西藏自治区发改委印发《“十三五”时期产业发展总体规划》

  《规划》提出,要大力发展与节能环保相关的重点产业,推进以风能、太阳能、水能及地热能为重点的非化石能源发电。开展风力发电、水风光互补发电、光伏发电、光热利用等新技术的集成、示范和推广研究。规划期限为2018-2020年,长期展望到2025年。

  《规划》要求,加强风能资源勘查,推进适用高原的风电机组技术运用,加快推进西藏自治区风力发电项目建设。

  各省建设方案

  河南省河南发改委印发《关于下达2018年风电建设规模的通知》,《通知》要求项目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林地,同时注重避开高铁、高速、机场、特高压、各类管网、生态走廊等基础设施项目。对品位不高、盲目测风、数据不准的项目,不得列入年度开发方案,在基本条件成熟后可作为储备项目后续开发。为推进项目规模化整体开发,提高经济性,平原风电单体规模不得低于5万千瓦,山地风电单体规模不得低于4万千瓦。

  2018年全省28个县市风电总建设规模550万千瓦,其中漯河新增规模35万千瓦,商丘、周口、平顶山、南阳4市新增规模分别为30万千瓦,许昌、鹤壁、驻马店、开封、信阳、洛阳、新乡、兰考、永城9市县新增规模分别为25万千瓦,安阳、济源、濮阳、郑州、固始、汝州、新蔡等7市县新增规模分别为15万千瓦,焦作、邓州、鹿邑、滑县、巩义、长垣6市县新增规模分别为10万千瓦,三门峡新增规模5万千瓦。

  2018年河南省风电开发建设方案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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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

  湖北省能源局近日公布《关于2018年风电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根据各市、州报送的2018年风电开发建设方案,经相关企业再次确认,在统筹考虑全省风电开发建设情况、资源状况、电力市场消纳情况、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将协合荆门大泉风电场二期等43个项目、总装机容量274.17万千瓦列入2018年湖北省风电开发建设方案。

  2018年湖北省风电开发建设方案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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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

  广东省发改委日前印发《2018年广东省陆上风电第二批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确定广东省2018年陆上风电第二批开发建设项目共11个、总装机容量67.5万千瓦,包括近期申报的华润清远清新竹岭风电场、清远连州福兴风电场2个项目。

  据统计,2018年广东省陆上风电开发建设项目共18个,总装机规模112.47万千瓦。其中第一批开发建设项目有7个,装机规模44.97万千瓦。第二批开发建设项目有11个,装机规模67.5万千瓦。

  2018年广东省陆上风电第一批开发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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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风电年度开发方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163号)及《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国能发新能〔2017〕31号)有关要求,结合各地建设条件,统筹制定了广西2018年风电开发建设方案(桂能新能〔2018〕5号)。

  《方案》明确:2018年广西风电开发候选项目共45个,建设容量269.4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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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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