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关于投资建设单县5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 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 2018-032
公司债券代码: 112615 公司债券简称: 17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 112616 公司债券简称: 17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 112617 公司债券简称: 17 深能 G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单县 5 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 并提供
担保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投资建设项目情况
(一)项目概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控股公司)拟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单县深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单县公司)投资建设单县 5 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 (以下简称: 单县项目) 。 单县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 49,858.41 万元, 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其余投资款通过贷款解决,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39,858.41 万元。公司为单县项目向南京控股公司增资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南京控股公司向单县公司增资人民币 9,800.00 万元。
南京控股公司为单县项目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9,858.41 万元。
本次投资及担保事项已经2018年4月 27 日召开的董事会七届八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 本次担保事项不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单县公司 的基本情况
注册日期: 2017年08月 04 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722MA3FBPMR59。
法定代表人: 宋顺一。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人民币200.00万元。
注册地址: 山东省菏泽市单县终兴镇开发区。
股东情况: 南京控股公司持有100%股权。
经营范围:清洁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光伏、风力发电及传统能源项目的开发、设计、建设、管理及技术咨询服务;清洁能源项目技术转让;清洁能源项目策划、咨询及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单县公司 2017 年 8 月成立, 其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8 年 3 月 31 日 (未审计) 2017 年底 (未审计)
资产总额 200.00 0
负债总额 0 0
其中:
(1)银行贷款总额 0 0
(2)流动负债总额 0 0
所有者权益总额 200.00 0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0
2018 年 1-3 月 (未审计) 2017 年(未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0 0
净利润 0 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0 0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单县项目 位于山东省菏泽市单县境内, 2017年12月 8 日获得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核准批复(菏发改审批 [2017] 114号) , 单县项目 建设规模5万千瓦,安装25台0.2万千瓦风电机组,新建一座110千伏升压站,升压后送出接入220千伏四海站,新建送出线路长度约 12 公里 。 项目 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49,858.41万元, 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 10,000.00万元,其余投资款通过贷款解决。
( 四 )对外投资目的与意义
此次投资符合公司“十三五”战略规划,有利于优化公司电源结构、实现公司电力主业可持续发展,也便于后续在山东开展可再生能源项目。
(五)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单县项目存在着风电场附近人口、农田密集及上网电价受政策性影响大的风险。公司将做好风电场施工地区居民安全疏导工作,设立安全隔离带,加强安全宣传工作及对工地周围的巡检,确保风电场附件居民人身财产安全;同时积极推动本项目建设,争取在较短时间内并网发电,确保项目取得较好电价。
二、 担保情况
(一)担保基本情况
单县项目除 自有资金外,其余投资款通过贷款取得。南京控股公司为单县项目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858.41 万元。
(二)被担保人情况(见一(二))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南京控股公司为单县项目 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9,858.41 万元。
2、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3、担保期限:担保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 四 )董事会意见
单县项目各项经济效益指标较为合理,具有一定的财务盈利能力,项目运营期的现金流可以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担保情况如下表:
项目 金额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
(单位:万元) 股东权益比例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 882,203.04 41. 34%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向控股或参股企业提供的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未对无产权关系的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三、 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同意单县公司投资建设单县 5 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 49,858.41 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其余投资款通过贷款解决,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39,858.41 万元;
(二)同意公司为单县项目向南京控股公司增资人民币 10,000.00 万元, 南京控股公司 向单县公司增资人民币 9,800.00 万元;
(三)同意南京控股公司为单县项目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9,858.41 万元。
责任编辑:小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