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十三五”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大力开展风力发电、水风光互补发电、光伏发电等新技术的集成、示范和推广研究

2018-05-09 16:36:15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据风电头条了解,西藏自治区发改委日前印发《十三五时期产业发展总体规划》,《规划》提出,要大力发展与节能环保相关的重点产业,推

设,正确处理好城镇就业和就近就便、不离乡不离土、能干会干的关系,在有条件的地市建立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基地中心,构建以地市培训机构为主体、县乡镇培训点为补充、政府和社会相结合的培训体系,提升农牧民工在城镇就业能力。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构建多层次创新创业空间,示范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等众创空间。加快西藏(拉萨)科技孵化器建设,完善“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园区”全过程的孵化服务链条。借鉴西藏(成都)科技企业孵化器经验,继续积极探索异地孵化模式,解决本地孵化环境欠缺、科技创业群体不足的问题。

  第二节  聚集融合行动

  培育区域经济增长极。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地区,加快城镇化进程,建立相互关联和支撑的产业体系,形成区域增长极,推动人口经济布局更加合理、区域发展更加协调。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加快推进藏中南、藏东、藏北、藏西经济区发展,加快拉萨山南一体化发展、推进拉萨—山南—日喀则核心经济区建设,使其成为引领地区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支撑力量。推进新型城镇化,完善城镇建设总体布局,统筹拉萨市引领发展、六个中心城镇率先发展、重点县城和特色城镇加快发展。以玉麦乡为突破口,加快幸福、美丽的边境小康村建设。发展县域经济,鼓励有条件的县建设产业聚集区,提高产业发展水平和就业吸纳能力。

  推进产城融合。在各地(市)新城区建设、农牧民搬迁点、小城镇建设中,以规划为引领,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产业发展支撑新型城镇化,大力实施产业项目,落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动产城互动共进、融合发展,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通过产业发展集聚人才,用科学的用人机制吸引人、留住人,形成城市持续发展的动力。充分依托开发区等平台载体,按照项目入驻、企业发展需求和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不断完善基础设施,着力提升社会公共服务能力,加快宜居宜业产业新城建设,使开发区成为吸纳就业和促进农业人口城镇化的主要承载区。在边境、交通、江河沿线及发展条件较好地区,培育和建设一批经济社会基础较好、特色产业优势明显、生态环境良好的特色小镇,依托产业发展,更好地发挥稳固边境人口、提升交通枢纽功能、开发优势资源、统筹城乡发展的作用。

  建设重点园区。建设一批重点园区,搭建经济发展主要承载平台,加快园区发展投资公司组建运营。发挥国家级园区的龙头引领作用,推进优势项目和企业向重点产业园区聚集,形成与其它园区的互动发展,并带动一批自治区级产业园区做大做强。立足本地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统筹区内区外市场与资源,建立地理位置优越、产业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开发开放试验区、经济合作区、综合保税区、产业合作示范园等。在有条件的边境地区,与周边国家毗邻地区建立经济合作区,合作共赢,共同发展。重点建设日喀则珠峰开发开放试验区、吉隆中尼跨境经济合作区、拉萨和日喀则综合保税区等。加强与对口支援省(市)、周边省(区)的产业合作,积极建设产业合作示范园区,探索发展“飞地经济”,推广青藏、川藏飞地园区模式。

  加强口岸建设。强化口岸建设,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将口岸建设作为打造内陆开放高地的关键举措,重点建设吉隆口岸,恢复重建樟木口岸,加快发展普兰口岸,积极推动亚东国际性口岸开放,研究开放中尼绒辖口岸,推动中缅边境口岸开放建设,开展帕里口岸开放的相关工作。稳步提升拉萨航空口岸功能,积极申请日喀则、阿里、林芝机场开放。谋划开辟日喀则、拉萨铁路口岸,建设多式联运海关监管中心和多式联运跨国物流通道,将边境口岸报关、查验、联运功能前移至中心城市,探索开通南亚班列,实现与丝绸之路经济带中欧班列的对接,全面提高口岸节点服务边境贸易和国际旅游的能力。

  第三节  品牌提升行动

  提高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加快自治区、地(市)、县(区)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机构和检测队伍建设,健全覆盖全区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标准体系,加快推进特色农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强“区、地(市)”两级农产品源头质量安全可追溯和风险评估体系建设。着力打造一批知名品牌。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为重点,加快农产品品牌创建。

  提高制造业产品质量。健全技术标准,改造技术装备,推进精益制造,加强过程控制,完善检验检测,为提升产品质量提供基础保障。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将企业纳入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质量“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质量奖励制度。

  提高旅游文化产品和服务质量。以旅游标准化建设作为提升景区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重要抓手。探索制定具有西藏特点的星级景区景点创建标准。建立健全旅游服务考核评价体系。研究建立西藏旅游消费土特产市场产品规范。实施旅游文化产业“标准化战略”。

  第四节  开放促进行动

  提升与周边省(区)互联互通水平。加大与周边省(区)在基础设施建设的合作力度,打造新疆经狮泉河至普兰和吉隆、青海经拉萨和日喀则桑珠孜区至亚东和吉隆、四川和云南经昌都、林芝至亚东和吉隆等面向南亚开放公路大通道。推进川藏大通道建设,加快川藏铁路和高等级公路建设,建设滇藏新通道。提高青藏公路等级,增强新藏公路运输保障能力。推动开通交界市(州)互飞航线。

  大力发外向型经济。加快发展跨境贸易、小额贸易、边民互市贸易。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开展农业、加工业、建筑业、旅游业等对外合作。稳步实施中尼友谊工业园、中尼跨境经济合作区等项目。支持粤藏中南亚班列运营。加快拉萨、日喀则综合保税区建设。鼓励大型企业在资源开发、道路、交通、水利、电力、工程机械等领域“走出去”。引导企业利用优惠原产地规则,利用境外加工资源,提升我区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推动藏文化走出去,扩大文化交流合作。

  有序扩大对外开放。积极推动以免签、落地签证为代表的签证便利化,探索实施中尼等互免签证、24小时通关等措施,开设“旅游专用”通道,简化办证手续和降低办证费用。将自驾车跨境旅游政策纳入与周边国家的双边或多边旅游合作协议。在服从和维护全区稳定前提下,完善进藏批准函制度,有计划分阶段地扩大对外开放范围。

  扩大金融业开放。鼓励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在区外拓展机构布局。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推进跨境人民币结算,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加强与南亚周边国家和地区人民币投融资合作。探索符合我区实际的涉外经济发展外汇管理模式。引导和支持国有商业银行和西藏银行在尼泊尔等南亚国家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处,提供跨境金融服务。推动在国家丝路基金项下设立“西藏南亚大通道建设基金”,大力支持面向南亚国家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节  人才支撑行动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建立中青年人才跟踪培养机制,发现、培养、集聚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积极申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加强校企合作,联合培养一批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人才。扎实推进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工作。扩大对口支援人才培训工程规模,遴选和支持区内大中型企业的技术、管理人才到东部沿海地区培训学习。完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布局,统筹办好各层次、各类型职业教育,加强对技能人才培养。

  创新人才引进机制。树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常住、但求常来”观念,把引进人才和引进项目、引进技术相结合,积极利用人才交流、技术援藏、定期服务、技术开发、科技咨询、兼职、顾问等方式引进国内外高素质人才。建立专业技术人才双向挂职交流机制。加大引进人才激励政策力度,以股权、期权激励等方式,面向国内外引进我区产业发展急缺的研发与技术人才、管理与营销人才。

  第六节  富民增收行动

  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助力精准扶贫。积极吸引区内外有实力的企业到农牧区,发展与贫困群众增收密切的种养业、农畜产品加工业、建筑建材业、民族手工业和文化旅游业,大力推广“公司(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贫困群众”的产业发展模式,发展壮大农牧区各类产业,为农牧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业提供便利。

将易地扶贫搬迁与产业发展相结合。正确处理好扶贫搬迁向城镇聚集和向生产资料富裕、基础设施相对完善地区聚集的关系,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条件,结合异地扶贫搬迁,建设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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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电改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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