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加利亚《可再生能源法》要点

2018-03-22 14:42:31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2011年5月,保加利亚颁布了新的《可再生能源法》,该法对保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管理机制、主要支持措施和投资程序等做了详细规定。虑及

       2011年5月,保加利亚颁布了新的《可再生能源法》,该法对保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管理机制、主要支持措施和投资程序等做了详细规定。虑及近年来保可再生能源发展迅速,中国企业投资兴趣加大,特将该法要点整理如下。

 

  一、确认了保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

 

  根据规定,保将制定《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以符合欧盟相关指令规定,到2020年实现可再生能源消耗占总能源消耗16%的强制目标,其中交通运输中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应达10%。具体而言,可再生能源消耗占总能源消耗比例是:
 2011-2012(含2012)年 10.72%;
 2013-2014(含2014)年 11.38%;
 2015-2016(含2016)年 12.37%
 2017-2018(含2018)年 13.69%

 

  二、规定各地区能源配额及申请程序

 

  考虑到各地能源需求状况不同,以及保电网基础设施薄弱,这部法律希望通过配额制度,调节各地可再生能源投资项目,促进资金流向对可再生能源需求较高的地区。

 

  配额决定程序如下:配、输电系统运营商按照入网地区和电压水平提出可供入网的电容量年度估值,经国家能源和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和经济、能源和旅游部长审议批准。国家能源和水资源管理委员会每年6月30日前在官方网站上公布可供可再生能源发电厂向配、输电系统入网的电容量年度估值。制定该配额时,考虑因素主要包括:《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目标、已签署的初步协议、现有和预估用电量以及电网传输能力等。

 

  可再生能源投资者,应在配额公布后向相应输配电运营商提出入网申请。运营商在14天内决定是否接受入网。提交申请时,投资者必须同时以相关电网运营商为受益人就申请入网额度提交入网保函,保函额度为5000列弗(约2500欧元)/兆瓦。如果运营商同意接受申请,将向投资者签发入网条件和条款决定书。此后投资者应和运营商签订初步入网协议。签署该协议时,电力生产商应向入网的输电公司或相应的配电公司支付预付款。预付款是入网费用的一部分。在签署初步入网协议后,投资者应备齐文件,在相应市区申请建筑许可。拿到建筑许可后,可申请签署正式入网协议,正式开始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将依据当时有效的电力优惠价格签署电力长期购买合同。

 

  三、对可再生能源电力购买实行长期合同

 

  新的《可再生能源法》对投资者最有益的一点是,确认了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购买将实施长期合同,电力收购价格按合同签署时的优惠电价确定,合同期内价格不得更改。不同类型的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合同期限如下:地热、太阳能以及生物质发电,20年;风能发电,12年;10兆瓦以内的水力发电,以及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1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优惠价格适用于购买合同整个期限。在该期限届满后,不再适用优惠价格。

 

  国家能源和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在每年6月30日前确定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电力优惠价格。该价格主要考虑可再生能源的种类、技术、装机量、设备安装地区和方式,以及投资成本、回报率、资本结构和投资结构、技术类型和生产率、原材料、劳动力和运营成本等。

 

  四、入网费用和预付款

 

  根据法律规定,入网费用将根据具体项目确定,主要根据运营商建设相关联网设备所产生的实际成本计算。新的《可再生能源法》此次引入了预付款制度。生产商在签署入网协议时,就需向运营商支付预付款,标准为:电厂装机总量超过5兆瓦,每兆瓦50000列弗;若电厂装机总量不超过(含)5兆瓦,每兆瓦25000列弗。预付款是入网费用的一部分。如果此后生产商违反了入网协议的义务,预付款将归运营商所有。

 

  五、对中小型屋顶太阳能项目的鼓励

 

  为了促进中小型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建设,法律规定的投资者义务不适用于小型项目和在现有建筑屋顶、墙面建设的改造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建于城区的建筑物屋顶、墙面以及相邻不动产上,且总装机量不超过(含)30千瓦;建于工业区开展制造和仓储的建筑物屋顶、墙面以及相邻不动产,且总装机量不超过(含)250千瓦;计划建于城区、农业基地和工业区的生物发电厂,总装机量不超过(含)1兆瓦。

 

  建于屋顶、墙面的30千瓦以下的项目最有优势,它们不列入国家能源和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公布的配额,不需要提交入网保函,也不需要获得建筑许可。

 

  六、投资者应注意事项

 

  该法的出台和内容广受投资者关注。保加利亚对可再生能源市场的进一步规范、投资规则更加明晰以及确立起长期固定的电力优惠购买价格,都是外国投资者长期期盼的结果。但是考虑到优惠电价的期限、总体目标的分段安排和审批程序的冗长,投资者仍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密切关注国家能源和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公布的各地区配额和年度优惠电价,尽早启动项目。由于可供入网电力有限,投资者既要在投资前期了解该地区电力消耗需求、新建项目状况,同时需要及时向电网运营商提出申请,避免出现难以入网的现象。同时,长期来看,保可再生能源投资新建项目较多,投资机会主要在两年期目标的前两个阶段,即2011年到2014年。此后投资需求可能会逐步降低。

 

  二是前期资金压力加大。新法实施后,投资者进入保可再生能源市场,不但存在调研成本和正常投资成本,在安排融资时,还应注意准备入网保函和支付入网费用预付款。二者均根据项目大小确定,入网保函的标准为5000列弗/兆瓦,预付款的标准是每兆瓦50000列弗(5兆瓦以上);每兆瓦25000列弗(5兆瓦以内)。保函和预付款制度有利于促使投资者更加认真、慎重地投资可再生能源项目,但同时大型项目对投资者资金实力要求也更高。此外,需注意的是,如果投资者没能及时履行法律规定义务,或《入网协议》规定的义务,相关资金将归运营商所有。

 

  三是把握好项目申请和建设周期。法律对投资者申请入网、签署入网协议、入网协议的期限、项目建设的时间以及对电价的影响等都做了明确规定。投资项目的每一步进展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同时,可再生能源各类文件的准备和审批期限可能达到6个月,而优惠电价每年更新,因此,投资者必须考虑到若项目不能在当年完成,则需适用新一年的优惠电价,这会给投资收益造成一定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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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电力交易小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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