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电公司组建程序+售电侧改革实施步骤

2016-11-14 09:21:54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日前正式发布了《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售

八、国外售电侧市场主要发展模式

向社会资本放开售电侧市场,赋予电力终端用户以购电选择权,是国外先进国家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普遍战略。但鉴于各国国情不同,其售电侧引入竞争机制、实现市场化的路径也不尽相同,这也就导致了各个国家售电侧的放开模式也不同,并进而决定了国外售电公司的基本竞争格局。

目前,各个国家在售电侧引入竞争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放开售电侧,在维持电网企业继续从事售电业务的同时,引入独立的售电主体,允许非电网企业从事售电业务;第二、实行配售分开,这种方式是将售电业务与配电业务实行产权分离,禁止拥有配电资产的企业从事售电业务,允许其他企业从事售电业务。国外大部分国家采取的都是第一种方式,即在保持原配电企业继续从售电事业务的同时,允许其他企业从事售电业务。如日本、法国、美国都是在维持发输配售一体化的基础上引入独立售电公司;英国则是在维持配售一体化的基础上引入独立的售电公司。仅仅有少数国家,如新西兰,采用配售分开的方式在售电侧引入竞争,但在新西兰售电侧市场中,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市场份额都集中在少数几家发售一体化的公司中。

图表1:国外售电公司发展模式示意图

放开用户选择权是售电侧开放的核心内容,目前英国、法国、德国等欧洲大部分国家以及新西兰和澳大利亚我已经放开了所有用户的选择权,日本放开范围扩展到全部用电量的68%,美国约三分之一的州放开了全部用户的购电选择权,俄罗斯放开了除居民用户之外的其他用户选择权。从发展路径上看,绝大部分国家是按照电压等级和用电容量,分阶段的从大用户开始逐步放开用户选择权。

九、未来中国售电侧预测

 

中国的电力产业市场跟国外有所不同,国外的售电业务百分之五十以上由发输配售一体化公司所承担,独立售电公司占一部分比重(其中美国的独立售电公司发展较好,市场份额达到百分之四十)。而中国的新电改前的售电市场,主要是发售一体化(主要呈现为大用户直购电)和输配售一体化。按照目前的电改原则,是“管住中间、放开两头”,即加大对输配企业(也就是电网企业)的监管,在发电和售电侧引入竞争。很明显,发输配售一体化和输配售一体化都是不受政策鼓励的。那么,接下来,根据国外的成功经验,中国售电侧整体发展模式应该是:发售一体化、独立售电公司及初期电网企业通过力量博弈而短期内将会存在的输配售一体化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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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大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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