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合作社”新型农业开启致富模式

2018-07-24 17:22:02 今日头条  点击量: 评论 (0)
互联网++合作社新型农业服务体系,致力于解决农村信息闭塞,农民经营分散,农业服务滞后的三农难题。互联网+合作社新型农业服务体系,是由

“互联网++合作社”新型农业服务体系,致力于解决农村信息闭塞,农民经营分散,农业服务滞后的三农难题。

“互联网+合作社”新型农业服务体系,是由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大户和生产者参与经营,依托互联网平台,共同开展信息服务助农“种对、卖好”,技术服务助农“高产、高效”,购销服务助农“省钱、赚钱”的互助经济组织,消费分红,入股创业, 谋求成员共同利益, 服务成员增收致富。

农业存在的难点

农业难在——农村信息封闭

农村信息闭塞“种错、卖难”

农民缺少市场信息和技术“种错、卖难”年年发生。“种对”才能 “卖好”。提供市场信息和农业技术服务十分紧迫。

农业难在——农民经营分散

农民经营分散“高买、低卖”

采购农资遭受上游经销商加价,销售农产品下游贸易商压价,组织农民联合对接企业购销更是当务之急。

农业难在——农业服务滞后

农业服务滞后“内忧、外患”

信息服务不足:60%的农户不会有效利用网络和期货市场分析农产品行情走势

科技服务不足:70%的农户不会科学选肥施肥,没有利用农科院所的高新技术。

购销服务不足:80%农户只获得生产环节利润,不享受购和销两个环节的收益。

教育服务不足:90%农户没被有效培训成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如果说农村信息封闭、农民经营分散、农业服务体系滞后是我们的内忧。那么四大跨国粮商攻城掠地,85%大豆企业被外资并购,并参股铁路物流、收储基地、控制粮食流通环节,上游垄断农资产品(种子、农药、肥料、农机)的研发和定价,下游操纵下游转基因食品占领我们餐桌就是我们的外患。

“互联网+”是利用互联网技术和思维,充分发挥其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经济、社会各领域之中,提升全社会的创新力和生产力。近几年,“互联网+”席卷了从金融、通讯、医疗、教育到交通、商贸等众多行业,为这些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互联网+”无疑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新引擎。同时,互联网时代,社会各界都意识到了“互联网+”对“三农”问题带来的巨大机遇与挑战。

互联网+合作社”新型农业开启致富模式

“互联网+合作社”新型农业开启致富模式

互联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推动作用

“互联网+”可以增强合作社社员的参与意识,促进合作社的民主管理。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社员民主管理,社员享有对本社实行民主管理的权利,然而现实却是很多中小社员并没有参与到合作社的管理当中,合作社被少数核心社员控制。社员放弃民主管理权利的部分原因是受自身知识、信息以及参与途径有限等影响,限制其参与管理。由于受教育程度较低、掌握的农业生产经营知识较少、加上农村获取信息的渠道较少,很多社员要想在合作社经营中作出正确的决策,需要付出较大的信息搜寻成本,基于成本效益考虑,很多社员选择放弃参与管理的权利。“互联网+”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可以让社员随时随地掌握行业相关信息以及合作社动态,为社员参与合作社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互联网+”可以提高信息传递效率,降低合作社的交易成本。信息在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能否快速的以较低成本获取相关信息决定着合作社的生存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地处农村,信息相对闭塞,信息获取渠道非常有限,导致很多合作社不能及时掌握市场信息从而作出错误决策。“互联网+”可以通过信息技术,打破时空限制实现信息随时随地互通互联,促进了农产品市场、农业管理、农业技术知识、农业政策等各方面信息的有效传递,降低了合作社的信息搜寻成本,解决了由于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农产品滞销、生产技术落后造成的产品质量不达标、经营理念落后等问题。在“互联网+”下,合作社可以快速地且以较低成本获取农产品生产经营中的相关信息,指导其生产经营活动。同时,还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等手段提高合作社的科学化和现代化程度。

“互联网+”提高了生产和管理的智能化程度,增强合作社的经济效益。“互联网+”借助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将感知、传输、处理、控制等有机融合,推进农业生产的标准化、智能化,既节约了人力成本,又提高了合作社农产品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例如,通过物联网技术,合作社成员可以及时了解农作物的土壤、肥力、是否缺水、病虫害等信息,根据这些信息作出相应的经营策略,减少由于信息不畅造成的损失,同时借助大数据技术可以帮助合作社分析社务管理、财务管理、交易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与优势,对症下药,促进合作社提升管理水平,增强合作社的经济效益。

“互联网+”创新了商业运营方式,提升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传统农业在生产过程中受气候、病虫害等自然因素的影响很大,加上农业生产周期较长,决定了农业生产具有很大的不可预测性;同时我国农产品市场逐步放开,农产品价格受到国际市场影响而波动频繁,合作社面临着生产和市场的双重风险,传统的合作社运营方式很难应对这些风险。“互联网+”利用大数据、信息以及新的技术手段,使得合作社从获取市场需求信息、选购农资、筹措资金、农业信息服务到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等各个环节,有了更多的工具、条件和可能性来进行创新。例如合作社可以用互联网金融的思维对接众筹、电商、商超、线下展销等多种经营方式,既可以解决合作社融资难的问题,又可以打开 销路,通过经营方式的变革提升合作社市场竞争力。

“互联网+”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提升建议

加强合作社社员经营理念和信息技术培训,提升合作社社员素质。由于受教育程度低、加上农村基础设施匮乏和信息技术相对闭塞,很多农民并不了解互联网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影响,更有甚者还不会上网,势必会影响“互联网+”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应用。合作社应加强对社员的教育培训,使全体社员意识到“互联网+”在改变合作社经营管理现状中的重要意义,同时掌握互联网运用知识和技术,提升合作社社员素质,扫清“互联网+”在合作社推广中的社员思想和技术障碍。

因社制宜,积极创新运营方式。当下,互联网与农业、农村的结合形式丰富多样,有农村电子商务,又有集合了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3S等现代信息技术和农业智能装备的“智慧农业”。合作社不能盲目地跟风上设备、上系统,而应该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量力而行,选择适合自己的运营方式。

密切关注政策导向,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互联网+”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层面,国家和各地出台了鼓励“互联网+”的诸多激励措施。合作社应密切关注国家和当地的相关政策,利用好这些政策加快发展。例如《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专门设了“扶持政策”一章,就产业政策、财政扶持、税收优惠等问题作出专门规定。国家鼓励、支持农民发展专业合作社,中央和地方财政每年安排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专业合作社可以向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报专业合作社示范项目,也可以申请承担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项目。此外,为了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我国一些地区已制定了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优惠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提供技术服务和劳务所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及其经分级、整理、初级加工、包装、加贴品牌商标等不改变产品形状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从事农机作业、排灌、病虫害防治、疫病防治、家畜家禽等动物配种、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经营用地、办公场所等非农建设用地,给予优先安排。

总之,我们今后要通过“互联网+”的方式,以“科技兴农,合作致富”为理念,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提高信息化水平,助推“互联网+”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度融合,最终让农民专业合作社搭载“互联网+”这趟信息化“高铁”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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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电改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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