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农业“新六产”意见 鼓励大力发展订单农业

2018-02-26 15:25:26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农业新六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今天举行的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农业部门此做了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农业“新六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今天举行的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农业部门此做了解读。

  “《意见》重点以农业产业为基础,大力推进产业链的纵向延伸和横向整合,打通和拓展产业链条;以共享为核心,完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小农户共享发展红利。”山东省农业厅副巡视员于永德介绍说,《意见》明确了农业“新六产”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提出了到2020年全省建设农业“新六产”示范县50个,培育示范主体600家的目标;并从塑造新型业态、培育带动主体、做优发展载体、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健全服务保障体系、建立推进机制等方面,提出了23项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

  《意见》指出 ,要塑造农业 “新六产”的终端型、体验型、循环型、智慧型四种新型业态。构建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从初级产品到终端消费无缝对接的产业体系;促进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与休闲观光(垂钓)、农耕体验、文化传承、健康养老、节庆采摘、科普教育深度融合;发展生态农业、绿色农业、循环农业;发展智慧农业、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

  根据《意见》,山东要大力培育家庭农场、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社、壮大提升龙头企业、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优农业“新六产”发展载体,加快推进农业产业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推动建筑设计下乡,技能培训下乡,开展田园建筑示范。推动产业园区、科技园区、创业园区“三园同建”,打造现代农业综合发展平台。

  于永德说,根据《意见》,要完善农业“新六产”发展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发展订单农业,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聘用已流转土地或以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农民,拓宽农村富余劳动力稳定就业渠道。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或二次结算”等方式,与农户建立稳定的合作发展关系。支持农户将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林权、水域滩涂养殖权等产权入股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实行“租金保底+股份分红”等方式的收益分配机制,让农户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鼓励村集体牵头组建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入股合作社,切实保障农民土地入股收益。

  同时,稳定土地流转关系,合理确定流转年限,推广实物计租货币结算、租金动态调整等计价方式。建立规模流转土地经营权分级备案制度,建立土地流转、订单农业等风险保障金制度,鼓励制定适合农村特点的信用评级办法体系,建立健全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保护双方合法权益。

  于永德表示,山东将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新六产”发展项目,落实各项用水、用电及土地政策,并积极开展试点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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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蒋桂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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