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用“互联网+”重塑农业竞争优势?

2018-08-02 21:26:37 蓝狮农业品牌策划  点击量: 评论 (0)
互联网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带来了生产、流通组织方式的变革和营销、价值创造模式的创新,为解决小农户融入现代化生产和农业生产与市...

如何用“互联网+”重塑农业竞争优势?

互联网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带来了生产、流通组织方式的变革和营销、价值创造模式的创新,为解决小农户融入现代化生产和农业生产与市场对接问题提供了新思路和新方法。近年来,各大互联网平台公司在农村加快布局、各类新型互联网农业公司加速崛起、大量互联网带动的农村创新创业活动迅猛发展,促进了农业生产要素和市场资源优化配置。互联网正悄无声息地推动着农业产业链的重构,成为驱动农业竞争力提升的新引擎。

互联网带来了农业生产方式变革和产业链重组的新机遇,成为驱动农业竞争力提升的新引擎。一方面,“互联网+”正在重构农产品流通链。“互联网+”打破了农产品以批发市场为载体和中间商为主体的多层次流通格局,形成了以电商物流为基础的供需直连、产地协同、销地速达的新型农产品流通中心;另一方面,“互联网+”还在重塑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比如,通过智能互联可改善农业生产管理,通过全程互联可强化品质控制,通过用户互联可创造新的体验价值,从而重塑农业生产体系,帮助农业提升效率、品质和品牌。

但也需要看到,由于产业基础能力不足、配套服务体系发展滞后、产业规则秩序未能合理确立,“互联网+农业”发展仍面临较大挑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如何用“互联网+”提升农业竞争力,可在着力加强前端产品质量的控制、中端智慧冷链物流体系的建设、后端需求反馈调节机制的建立以及合众创新创业生态的培育上发力。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政策建议

第一,加强农产品产地管理和标准化体系建设。

将信息技术与生化、理化技术相结合,整合利用遥感、水文、土壤、气象等数据加强产地环境监测,支持特色优势产区以整村、整镇、整县为单位集中连片发展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区。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在标准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探索建立农户会用、市场认可、管理方便的农产品分级标准,以分级定价、优质优价倒逼产业升级,通过规范生产操作流程引导生产者加强质量控制、改进产品品质、强化采后管理。在重要农产品主产区规划建设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通过统一的农业专业生产服务强化对生产过程的标准化控制。支持生产者联合或集体建设农产品保鲜储藏、筛选分拣、去核(壳)烘干、净化包装等初加工设施,提高采后产品的品质和产品标准化、商品化程度,提升其产后延伸发展能力和市场话语权。

第二,建立新型智慧互联的农产品冷链流通体系。

可考虑搭建全国联网的农产品物流信息网,由当前主要的农产品物流服务企业、快递公司、电商企业等加载近期流通数据,整合各部门已有的全国冷库库点和库容数据,基于数据分析合理布局新的农产品冷库库点和冷链运输投资,科学制定相应的农产品智能冷链物流发展规划等。通过财政奖补、电费优惠等措施支持农产品产区、农业产业园区、重要物流节点等地区的冷库建设和智能化冷库的升级改造,实现智能控温和库容空间的实时监控。通过农产品产地运输专线补助、冷链车投入奖补等政策支持冷链物流企业深入产地开展冷链运输服务,切实改变“有库无链”的冷链流通困局。支持组建农产品智慧冷链物流联盟,将全国联网的农产品冷藏仓库、冷链车的实时库容、流向数据和需求信息有效对接,协调仓储资源和进行联合配送,科学优化物流路线,通过提升满容率、满载率降低冷链物流成本。

第三,以需求为导向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

综合利用农产品采购、消费需求调查以及电商交易数据,分析农产品消费需求升级的趋势与特征,着眼于新需求的变化积极引导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和产品创新。支持农产品电商平台企业做好产销信息收集和发布,鼓励企业以订单、包销、预订等方式进行前置采购,引导主产区合理规划来年的生产布局,并通过对各区域产量数据的预估和实时市场需求行情,提前对区域内可能出现的农产品滞销状况做出预判,及时对接经销商、主销区和电商平台积极开展市场推广工作。通过推广费补助、新品种创新奖励等措施,支持符合上市要求的农业新品种在电商平台上推广,有效追踪市场消费情况和及时收集用户反馈信息,低成本、高效率实现对产品的市场检验,并建立与市场销量挂钩的新产品奖励机制,激励产品创新和响应市场需求的持续改进。

第四,支持各类“新农人”的农业互联网创业。

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发展农民创业园、农业创客空间、农村电商孵化器等各类农业互联网创业平台,由平台集成整合各类政策资源和对接服务合作伙伴,形成完善的办公、商务、金融、培训、试验、检验、技术、信息、物流、网络、创业导师、人力资源等孵化服务支持体系。鼓励电商以及细分领域新兴平台的多元化发展,积极探索众筹、众包、众创等模式在农村社会的应用创新,促进农村创业者之间的连接互助和产业链的分工协作,建立起分散农业生产者之间联合发展的新型组织机制,形成大量小微经营主体合众创业的有机组织生态,切实支持各类“新农人”利用“互联网+”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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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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