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6-01-18 10:20:22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重化工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各州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管理委员会,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滇及省属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重化工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各州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管理委员会,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滇及省属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意见》(云发〔2014〕2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重点产业布局调整和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发改产业〔2014〕2001号),进一步加快重化工业转型升级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化工业转型升级势在必行
依托矿产电力资源优势,推进矿电结合,以黑色、有色、化工、建材为主的重化工业已发展成为特色优势产业。大企业集团龙头带动作用明显增强,产业集聚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工艺技术装备水平显著提高,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成效日趋明显,在带动就业、增加税收、培育和集聚一大批高技术人才的同时,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2013年,全省重化工业主要产品产量及占全国产量比重分别为:粗钢1885万吨,占2.4%。十种有色金属300.4万吨,占7.5%。黄磷57万吨,占60%。电石56万吨,占2.5%。化肥338万吨(折纯),占4.7%。焦炭1732万吨,占3.6%。水泥9009万吨,占3.7%。平板玻璃997万重量箱,占1.3%。工业硅49.2万吨,占34%。重化工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69.6亿元,占全省非电力工业投资47.9%。淘汰各类落后装备产能340万吨。全省规划由27家粗钢生产企业整合成5家的目标基本实现,前7家企业水泥熟料产能占全省总产能52.3%,钢铁、水泥行业兼并联合重组取得实质性进展。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1096亿元,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1.6%,在全省工业结构中处领先地位。其中,黑色金属产业243.5亿元,占7%。有色金属产业451.7亿元,占13%。化工(含焦化)产业230.4亿元,占6.7%。建筑材料产业170.5亿元,占4.9%。
重化工业在不断调整中发展,但总体规模小、市场主体弱、竞争力不强,产业链短、附加值低、创新能力不足、产业体系不健全,部分产能过剩、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大、节能减排任务艰巨等结构性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2013年,十种有色金属就地实现深加工70万吨,仅占总产量23%。规模以上重化工业耗能5710万吨标准煤,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能耗的84.6%。规模以上重化工业单位增加值耗能5.21吨标准煤/万元,是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平均值的2.6倍。新的发展时期和要求,使重化工业转型升级的任务十分紧迫。
二、转型升级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以省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有扶有控、做强做优、彰显特色、绿色发展”和“坚持有实力的大企业集团适度开发、坚持生态开采、坚持节能减排达到最好水平、坚持延长产业链的精细化新型化发展方向”的要求,以资源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以清洁水电能源为载体,以先进适用技术为支撑,积极承接产业梯度转移,适度发展“水电铝”和硅产业,巩固提升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发展黑色金属产业,调整优化传统化工产业,优化发展新型建材产业,大力发展金属新材料产业,培育发展小金属产业。推动重化工业向资源保障度高、产业结构合理、产业体系健全、企业竞争力强、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的清洁载能产业转变。
(二)基本原则
优化配置,生态开采。鼓励有资金、技术和人才优势的大企业集团优先整合和适度开发优质资源,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按照“谁开采、谁修复”、“宜耕则耕、宜林则林”的总体要求,对矿产资源开发后进行生态补偿、生态修复,生态化开发矿产资源。
控制总量,节能减排。以满足省内及周边区域市场需求为导向,合理控制重化工产品规模,实现有序竞争。以资源能源高效利用为基础,以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清洁生产、提升企业竞争力为目标,构建互为支撑、高效利用、节能减排、环境友好的重化工业发展体系,严禁建设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重化工项目。
创新驱动,延伸发展。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着力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和共性基础技术,开发重化工产品深加工工艺,满足战略性新兴产业及节能减排需求。加快研发和引进先进适用技术,不断延伸产业链,开发适销对路产品,促进重化工产品向精细化、新型化方向发展,提高产品附加值。
集约集群,两化融合。根据资源、能源及区位交通条件,集中建设一批重化工产业集群。通过集群化发展,在发挥重化工业规模效应的同时,促进产业技术装备和节能减排水平提高,带动配套产业发展。发挥计算机模拟仿真、智能控制等信息化技术在冶炼、深加工、节能减排等环节的关键作用,提高重化工业智能化和管理信息化水平。
(三)转型升级目标
2020年,基本形成“矿产—水电—冶炼—加工”及应用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建成技术装备先进、产能规模适度、产品规格齐全、节能减排达标、资源综合利用、循环耦合发展的重化工产业体系,成为国内重要的清洁载能产业基地。
经济效益。2017年,全省重化工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000亿元,工业增加值1500亿元。2020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000亿元,工业增加值2600亿元。
产品结构。2017年,全省重化工产品省内深加工率达到40%,新材料产业销售收入从2013年的780亿元增加到160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2020年,重化工产品省内深加工率达到60%,新材料产业工业总产值达到280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
节能减排。2017年,全省50%重化工企业的先进适用节能减排设施配套完善,万元增加值能耗较2013年下降11.5%。2020年,全省80%重化工企业的先进适用节能减排设施配套完善,万元增加值能耗较2017年下降9%。污染物排放全面实现控制目标。
技术创新。2017年,新增国家级研发平台1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5个,30%以上企业建立技术中心或研发机构。2020年,再新增国家级研发平台2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5个,50%以上企业建立技术中心或研发机构。企业专利授权年均增长25%以上。
规范发展。2017年,50%以上重化工企业通过行业准入或规范公告,2020年达到80%以上。
三、转型升级方向
充分发挥清洁载能产业的产业载能性、环境友好性、成本领先性和技术先进性,将清洁载能和延伸产业链相结合,作为重化工业转型升级的总体方向。同时根据各产业特点,区别对待,分类推进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发展。
(一)适度发展“水电铝”和硅产业
水电铝——以龙头企业为主体整合全省铝土矿资源,并以先进成熟的铝土矿开发和氧化铝生产工艺技术装备,进一步提高周边及省内铝土矿开发和氧化铝生产能力,加快“桂铝入滇”步伐,推进氧化铝基地建设,强化水电铝产业发展原料保障基础。进一步构建和完善水电清洁能源就地转化利用市场化价格机制,引导国内电解铝产能和精深加工技术资本有序向云南转移,推动铝电一体化发展。重点支持发展以连续铸轧、铸锭热轧和哈兹莱特连铸连轧为重点的铝板带箔产业链,以铸造铝合金、车用铝合金轮毂为重点的铸造产业链和铝型材、铝线材产业链。
硅产业——鼓励中小水电和硅矿资源富集区域集中集约建设硅产业园,不断完善硅产业体系。加快推进密闭大炉型和余热余压应用技术,提高工业硅生产装备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加快木质炭还原剂替代品研发,逐年降低木质炭还原剂用量直至取缔。以工业硅分级利用为基础,重点支持发展以太阳能级多晶硅、单晶硅为材料的光伏产业,以电子级多晶硅、单晶硅为材料的半导体和电子元器件产业,以有机硅为材料的有机硅下游产业。
(二)巩固提升传统有色金属产业
积极推动境外资源勘探,加快境外资源开发项目和基地建设。引导各类风险地质勘查资金,进一步加强成矿区带普查与勘探投入,鼓励现有矿山主体企业投入实施“探边摸底增储”工程,有序建设铜、镍等资源接续基地。深入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整合,推进优质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进一步强化矿产开发管理,推进绿色、数字化矿山建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
坚持上大与压小、新增产能与淘汰落后相结合,科学控制冶炼产能总量增长速度,逐步压缩在资源、能源、环境容量等方面不具备产业化条件地区的已有冶炼产能,不断优化生产力布局。巩固昆明、曲靖、红河、文山铜、铅、锌产业,提升红河锡产业,做大楚雄、昆明钛产业,提升大理、怒江铅锌产业,适时发展昭通、保山铅锌产业和丽江镁产业、迪庆铜产业。
积极研发轻质、高强、大规格、耐高温、耐腐蚀、低成本、高性能合金材料,加快推进金属动力能源产业化进程,延伸产业链,集中建设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产业集群基地。规范有色金属二次资源回收利用市场,规模化建设有色金属再生基地。鼓励发展电力电气、交通运输等行业用铜产业链,进一步拓展高效节能铸铜转子、高强高导新型铜合金接触导线等高技术含量产品发展空间,适时发展铜板带箔及复合材料。以铅电极、铅酸蓄电池、铅基合金和再生铅等产品为重点,延伸铅产业链。加快发展锌基合金及锌化工产业链。加快拓展锡金属应用领域和空间,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全球市场话语权。以自主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进一步做强做大以氯化法钛白粉为重点的钛精细化工及粉体功能材料产业链,巩固钛铸锭及钛材产业链,延伸发展钛合金及钛制品。
(三)调整发展黑色金属产业
深化黑色金属矿产资源开发整顿整合,规范开采秩序。研究开发难选冶铁矿资源加工利用技术,积极探索开发利用周边铁矿资源有效途径和方式,保障钢铁产业发展需求。
以推进建筑钢材升级换代和多元化产品发展为重点,统筹考虑淘汰落后、技术进步、装备升级和节能减排,继续深化钢铁企业集团兼并重组,合理调整生产力布局。积极探索利用境外矿产、能源和市场,在滇西边境一线发展钢铁产业,适度发展非高炉还原炼铁技术项目。加快发展不锈钢及不锈钢复合材、高强钢和钒钛资源综合利用步伐,持续推进铁合金等配套产业整合升级改造。
(四)调整优化传统化工产业
煤化工——推进煤气化“云煤技术”推广应用和改造升级。加快建设乙二醇产业化项目,为延伸石油炼化副产物利用配套。谋划建设大甲醇装置,为发展烯烃产业集群提供条件。以寻甸先锋清洁能源试验示范项目为基础,积极推进昭通褐煤资源开发利用,建设资源循环利用、园区化管理的现代煤化工基地,发展煤制油和煤制天然气产业链。
磷化工——支持磷矿资源分级利用,鼓励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在现有黄磷装备产能基础上,压缩总量,优化存量,重点推进先进节能管理技术改造、延伸黄磷产业链、强化“三废”资源化综合利用及生产环境综合治理。支持现有高浓度磷复肥生产企业利用现有磷酸铵盐装置,分流建设工业级磷酸铵盐等多品种生产线,拓展高浓度磷肥生产装置发展空间。鼓励支持企业研究开发以热法磷酸或湿法磷酸净化为主的精细和专用磷化工产品。鼓励企业独立或联合研发盐酸萃取法、窑法(及新型窑法)等磷酸生产新工艺。
盐化工——巩固提升并不断完善以现有电石乙炔为核心,以1,4—丁二醇和醋酸乙烯等为主体的特色盐化工产业链,初步建成“氯碱—电石—电”产业配套体系。支持有机无机金属盐类化工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建设。
农化产业——总量控制高浓度磷复肥发展规模,优化规范中低浓度磷肥产业发展。鼓励合成氨及氮肥企业实施原料、品种结构、质量安全的技术路线提升改造,推动外向型氮肥生产力能力建设。调整化肥品种结构,鼓励发展高效复合肥、水溶性肥、缓控释肥、生物有机肥等新型肥料产品。加快生物农药研发及产业化、规模化发展,有条件发展以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链延伸为重点的低微毒化学合成农药。
(五)优化发展新型建材产业
依托非金属矿产集中地,统筹规划,培育发展无机非金属功能材料;严格准入,建设非金属矿产深加工产业基地。持续推进建筑装饰用天然及人造石材产业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石头纸生产及应用规模,加快玄武岩纤维产业化基地建设,推进发展碳化硅新型不定型耐火材料、碳化硅纤维、新型玻璃纤维等新材料产品,夯实硅藻土、高岭土等精细化利用产业化基础,形成一批特色产业集聚区。
严格控制水泥发展总量,采用政策性“淘汰一批”、优化提升中“关停一批”、综合措施“倒逼一批”、优化布局中“退出一批”等多种措施,坚决淘汰能耗高、污染大落后装备产能,优化区域布局,推进企业兼并重组,积极发展绿色建材产品,努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2016年底前,在已建、核准在建和2011年之后淘汰的水泥熟料总量范围内,等量或减量置换建设生产线项目,不再新增水泥熟料产能的前提下推进装备和布局结构优化调整。
严格控制滇中地区新增平板玻璃产能,支持有条件州市利用“两个市场”高标准置换建设玻璃生产加工一体化项目。促进玻璃深加工企业集聚发展。
支持易门建筑卫生陶瓷基地高起点、高水平、高标准适度承接产业转移,提高技术装备水平、产品质量、档次及配套能力,培育区域品牌。依托天然气和陶土资源在保山、大理等滇西南地区适度发展建筑卫生陶瓷产业。支持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研发与产业化,发展建筑卫生陶瓷机械装备、物流、商贸会展等配套产业。
按照循环经济、节能减排、集聚发展模式,加快工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在重点城市周边或重化工业片区合理布局新型建筑材料加工基地,推进“加工—市场一体化”进程。
(六)大力发展金属新材料产业
加强技术科研能力,突破一批关键技术,提升科研转化效率,延伸金属精深加工产业链。大力发展新型功能材料,重点开发铂族、锗、铟、金等稀贵金属为基材的新型电子信息材料、催化材料、半导体材料。加快发展先进结构材料,重点开发高性能铝合金、高性能钛合金、大型钛板、带、棒、材等高强轻型合金材料,以及高效节能铸铜转子等高端金属结构材料。积极发展高性能复合材料,重点开发铝、铜、钛、锌、锡等金属基复合材料。加快推进砷化镓项目建设,适时启动氮化镓、磷化铟、铜铟镓锡等项目建设,尽快占领新一代光电信息半导体材料生产及应用制高点。
(七)培育发展小金属产业
深化黄金矿产资源整顿整合,推进黄金矿产向优势企业集中,并通过优势企业实现绿色生态、数字化黄金矿产开发。以黄金龙头企业为主体,全省集中建设3个黄金精炼及深加工生产基地。鼓励各类主体投资黄金饰品加工及金基新材料产业。“多品种、小批量”发展铂族金属材料,重点发展功能材料、微电子及信息材料、高纯材料,配套发展贵金属下游产品。集中布局发展锗产业,重点推进发展锗红外光学产品、锗光伏产品、锗高端专用材料及器件等,把昆明建设成为集高科技研发平台和高附加值产品深加工基地为一体的国家锗材料基地。推进原生铟资源及含铟二次物料向龙头企业集中,优化铟冶炼技术和不同含铟物料高效富集及提取技术,集中形成铟回收规模效益。研发铟基新材料,产业化发展铟化合物、铟基合金、半导体材料等,支持开展含铟光伏转换薄膜材料应用、ITO靶材等项目基础性研究。
执行国务院总体部署,在加快推进稀土资源整合的同时借机推进稀土产业发展。支持五矿稀土集团、广东云南稀土集团投资建设云南稀土特色产业园,并以园区为载体,通过自主投资或引资等方式建设稀土冶炼分离及高性能钕铁硼磁性材料、稀土储氢合金粉等下游稀土应用产业化项目,合作推进发展稀土催化、永磁、发光、储氢、中重稀土合金等材料产业链。以稀土催化材料在汽车尾气净化和空气净化应用为核心,加快推进化工催化剂材料产业化进程,引导各类资本集聚发展稀土材料及应用产业集群,努力构建以催化为重点的稀土应用产业化基地。
四、转型升级重点工作任务
(一)严格行业准入,严控产能规模
将能源资源承载能力、生态环境容量作为重要的准入门槛,坚持节能环保刚性指标不放松,全省不得承建高耗能、高污染重化工项目。新建铜、铅、锌、锡冶炼,电石、焦炭、黄磷生产项目,在满足行业准入条件基础上,须落实产能置换建设指标,其中有色金属自产资源须达到50%以上(资源综合利用及再生项目除外)。除资源、能源、市场三头在外的钢铁项目外,不再新增钢铁产能。到2017年铜、铝、铅锌、锡冶炼生产能力分别控制在50万吨、300万吨、190万吨、10万吨以内,粗钢生产能力控制在3000万吨以内,水泥熟料总量控制在1.2亿吨以内,电石、焦炭、黄磷、磷复肥总量分别控制在160万吨、2200万吨、110万吨、750万吨以内。
(二)推动技术创新,支撑产业转型升级
加快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鼓励现有各类创新平台提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协同创新能力,在节能减排、降耗增效、质量提升、两化融合、新材料等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鼓励企业组建企业研究院,联合国内外研发机构解决转型升级中面临的关键技术难题。
推动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通过科技市场、技术入股和科技要素参与分配等方式和机制,加快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鼓励省内企业购买重大科技成果,支持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投资项目建设。
加大技术更新改造投入。支持和引导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加大技术更新改造投入。大型重化工企业技术装备水平要持续保持行业领先、国内一流地位,努力提升中小重化企业工艺技术装备水平。力争到2020年使全省重化工业技术装备、节能减排整体水平达到全国领先、国际先进的目标。
推进创新平台建设。依托科研院所、高校和骨干企业,新培育建设30个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国家级技术研发和检测服务机构等创新平台,使全省重化工业的技术创新和服务平台达到60个以上。重点培育建设难选冶矿石高效利用技术开发及应用、稀有稀贵金属材料研发、金属功能材料研发、新型结构材料研发、新型建材开发与应用研究、多元合金开发及应用研究、新型能源及光电子材料开发、新型环保及稀土材料开发应用、精细磷化工产品开发利用、新型煤化工产品开发利用等创新平台,为促进转型升级提供技术支撑。
(三)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产业绿色发展
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强制性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政策性“淘汰一批”。坚持压高关小和等量或减量置换建设原则,在优化提升中“关停一批”。采取资源能源消耗通报、行业准入公告和合法生产手续管理、惩罚(或阶梯)电价等措施“倒逼一批”。加快高原湖泊周围等环境敏感区域、不符合城市发展等规划的重化工项目(企业)退出步伐,在优化布局中“退出一批”。确保2017年期间淘汰1000万吨以上水泥熟料装备产能、300万吨炼铁产能、40万吨鼓风炉粗铅和3.5万吨电解铝产能。
(四)推进兼并重组,提高产业规模效益
    鼓励重化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并购、联合等多种形式开展横向和纵向兼并重组,集约化发展,集团化经营,推进重化企业工艺装备规模化、大型化和现代化。继续深化5户区域性钢铁企业集团实质性重组,进一步提高钢铁集团综合竞争力。继续推进7户水泥整合主体企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联合重组,完成前10户企业产能和产量占全省总量68%以上的目标。支持省属国有重化工企业以产业属性和资本融合为纽带,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支持个旧沙甸片区自主性组建铅业集团,减量置换改造建设铅冶炼产能,延伸铅产业链,完善铅产业体系。适时推进焦化、黄磷、电石、工业硅、铁合金等产业组建区域性产业集团。
(五)优化规划布局,促进产业耦合发展
认真研究和规划关联产业间发展,以资源能源高效利用和就地转化为基础,通过优化产业布局,推动冶金、建材、化工等关联产业耦合发展。鼓励对高炉煤气、焦炉煤气、含硫尾气、磷硫石膏、冶炼废渣等副产物的有效利用,构建互为支撑、高效利用、节能减排、环境友好的清洁载能产业耦合发展体系。
(六)延伸产业链,大力发展精深加工
着力推进产业升级,延伸产业链,发展精深加工。巩固发展铜,提升发展铅锌,优化发展锡,全面发展有色稀贵金属及回收再利用产业,大力发展稀贵金属及新材料,科学有序发展水电铝产业链。以型钢、优钢、特钢、复合板材为重点,加快调整钢材品种结构,增加新品种。鼓励发展精细磷化工,稳妥推进新型煤化工试验示范。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新型、绿色建筑材料产业。
五、政策保障措施
(一)强化全程监管
依据相关法规、战略、规划、政策、标准,进一步完善产业政策标准认定工作,从源头上控制新建重化工项目。对不按承诺期限内淘汰拆除落后装置产能的项目采取限制性措施。组织开展对已建成投产项目资源能源消耗通报工作,对超标通报企业实施黄牌警告、节能监察、阶梯电价等措施,倒逼企业升级改造或退出市场。组织实施准入公告和日常监管,并采取限制性措施,引导不符合准入公告条件或准入公告后不能保持公告条件的企业达标升级。
(二)落实扶持政策
建立重化工业转型升级项目库并分年度发布转型升级重点项目目录。对纳入年度转型升级重点项目和符合转型升级产业指导目录的项目,在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相关扶持政策的同时,省级财政工业扶持资金给予适当倾斜。对具有先进示范带动作用、重大深精加工、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及延伸产业链亟需重点突破的产品、技术研发、产业化项目给予重点扶持。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鼓励金融机构通过总行直贷、并购贷款、银团贷款、系统内联合贷款等方式增加信贷投放。加大直接融资渠道的拓展力度,优先支持重点企业在境外上市融资、再融资或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筹集发展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扩大专项债、利用债贷组合扩大中长期资金来源;优先支持完成上市辅导的企业加快在主板、中小板或创业板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步伐,加大重化工企业到“新三板”、“四板”市场挂牌融资的培育力度。发展融资担保公司,拓展租赁业务,支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经营租赁等形式,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开展贸易融资、出口信贷和出口信用保险保单项下融资业务,支持企业出口。
(四)推进人才支撑体系建设
落实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大力培养和引进产业领军人才、高层次科技人才、高级管理人才。发展专业职业教育,着力培养一批高技能人才。加强产业技术人才需求预测,依托有关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建设一批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开展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和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鼓励企事业单位人才通过参与项目研发、技术攻关、技术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为全省重化工业转型升级服务。
(五)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加强信息发布,适时发布产业政策导向及项目立项、建设、生产、淘汰落后、污染排放、银行贷款情况等信息。切实强化信息沟通、共享和披露,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引导企业落实产业政策,加强行业自律,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协调企业通过资源整合组成营销联盟。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努力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六)加强组织领导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负责全省重化工业转型升级协调服务工作,省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并相应改进管理办法。各州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引导本地区重化工业转型升级。适时发布重化工业转型升级推进情况报告,特事特报,将重化工业转型升级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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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大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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