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售电太难啦!一点也不简单……

2017-02-17 11:42:09 北极星售电网   点击量: 评论 (0)
2015年11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等六个电力体制改革核心配套文件,为抢先行动的售电公司打了一记强心针,整个售电市场也随之火爆起来。但是售电是个新鲜事,国内售电公司


前段时间贵州出台的文件有什么特定的意义呢?贵州的文件出台并非偶然。有很多关注电改的朋友都认为贵州文件的出台是有政治意义的,它给了大家一个方向,同时文件中明确了几件事要特别注意。
 
首先,特别明确了电网的盈利模式是输变电利润。输变电的价格标准是“历史折旧+运维成本+6%的利润”,其中是有利润存在的。而且电力结算全部在电网,因此电网公司拥有了一个强大的金融工具。
 
其次,文件中将贵州电网公司与贵州电力交易中心放在并列的位置上,意味着两者处于同等地位。隐藏信息就在于两者的分离,交易中心和电网没有任何关系。这个文件可以看出中央是不想电网公司参与竞争性售电的,但是也不想跟电网公司起直接冲突,所以通过这样一种方式传达自己的意思。也可以说这次电改博弈的过程也体现出我们高层的政治智慧是非常高的。就我个人了解的情况,各省在电改的过程中也在会比照贵州方案来界定电网和售电的界限。
 
电子商务在居民售电市场上面前景还是广阔的。尤其是BAT在C2C的市场上,市场非常广阔。来讲一个设想,现在我把我们的售电公司定位成能源互联科技公司,我们未来可能会做一个app,这个app除了售电和监控能效管理外,还可能会有一个商务平台。其实在给企业做能效管理网络之后,整个企业的信息通道也打通了,那么接下来的生产资料,生产工具的采购就可以通过这个app的电子平台来进行,也就会有电子商务产生。这个提供商不一定是BAT,更有可能是其他专业的设备生产商。所以在B2B这块,我认为BAT的接入深度有限。
 
但是对于C2C这一块,BAT能做的就非常多了。在整个服务体系中只有一个智能电子服务是售电公司可以做到的,其他的智能家居或其他电子商务方面的业务可能都要找BAT的企业来做了。所以我认为BAT在C2C领域的市场是非常广阔的,但是能不能介入B2B领域就要看他们平台下有什么东西了。可再生能源在电改过程中短期内将处于不利地位。电改对于可再生能源的影响肯定是有的。可再生能源本来就没有价格优势,电改之后价格上的劣势会表现的更加明显。但是之前也有文件中提到可再生能源将作为国家发展重点,那么政府一定会采取相应措施,比如配额制,来保证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具体措施配套文件应该会有详细描述。
 
分布式有几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可再生能源需要依靠补贴,电网也需要投入大量资源调节可再生能源的出力,第二个阶段是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成本低于煤电,那么煤电可能就会自愿成为备用电力,第三个阶段是储能问题解决后,传统能源将基本退出电力市场。(作者:彭立斌,北京君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总裁)
 
【他山之石:国外售电模式的探索】
 
德国售电公司多采用综合服务模式
 
德国目前的1000多家售电公司里,大多数采取的商业模式都非常接近:以电力批发交易商的身份从管道供应商即配电网公司那里租用电网给客户供应电力,按照最大负荷和年使用电量使用的价格模式给配电网支付费用,然后自己设计出不同的价格模型提供给个人和企业用户。
 
从理论上来讲,在固定的时间期限内,售电公司需要从电力交易市场上购得一定数量的电力,通过其供电区域内的配电网络,实时供应给与自己签约的各种客户。对电网公司来讲,他们就是消耗电力的客户;而对于终端客户来讲,他们又是商品提供者。
 
早期需要不断与从电力公司分离出来的市级能源供应公司竞争的售电公司们,随着市场的壮大以及慢慢站稳脚跟,并且逐渐的开发出各种灵活方便的综合方案。比如其中一家一听就有很网络气息的123能源公司,是一个在线提供电力和供气服务的新兴售电公司。他们虽然总部在德国南部,但是一样可以在柏林汉堡等各地发展客户,2013年他们的客户数量已经达到160万家,总销售额约16亿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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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大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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