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2018年年度双边协商注意事项

2017-11-30 15:00:30 昆明电力交易中心   点击量: 评论 (0)
近日,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云南2018年年度双边协商注意事项》,称2018年年度双边协商交易于2017年12月20日结束交易系统填报。售电公司如需参加年度双边协商交易,与用户的委托关系须于2017年12月9日24时前在
近日,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云南2018年年度双边协商注意事项》,称2018年年度双边协商交易于2017年12月20日结束交易系统填报。售电公司如需参加年度双边协商交易,与用户的委托关系须于2017年12月9日24时前在交易系统内建立,建立时间以系统填报及通过时间为主。
 
售电公司须拥有委托用户方可参与年度双边协商交易。且电力用户委托售电公司的服务时间须与售电公司可参与申报的年度双边交易月份保持一致。
 
示例一
 
某售电公司服务10个用户的期限为2018年1月至6月,则年度双边协商交易开展时,仅可申报10个用户2018年1月至6月的电量、电价。2018年7月至12月的电量、电价由用户自行申报。
 
示例二
 
某售电公司服务5个用户的期限为2018年1月至6月,另外5个用户的服务期限为2018年3月至8月,则年度双边协商交易开展时,代用户申报年度双边协商交易情况如下:
 
17年12月9日24时前在交易系统内建立,建立时间以系统填报及通过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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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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