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云南送广东发电合同转让交易的通知

2017-07-20 19:21:58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关于开展8月云南送广东发电合同转让交易的通知》,此次出让方初期为广东49家燃煤电厂,受让方初期为云南14家水电厂。交易价格为超高压公司省间输电价格0 082元 千瓦时,云南电网公司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关于开展8月云南送广东发电合同转让交易的通知》,此次出让方初期为广东49家燃煤电厂,受让方初期为云南14家水电厂。交易价格为超高压公司省间输电价格0.082元/千瓦时,云南电网公司省内500kV输电价格0.0915元/千瓦时。详情如下:

 

关于开展8月云南送广东发电合同转让交易的通知

 

超高压公司,广东、云南电网公司,南网总调,云南、广东相关发电企业

 

为落实国家清洁能源消纳有关要求,推进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设,促进云南富余水电在区域范围内充分消纳,我中心将于7月21日组织开展8月云南送广东发电合同转让交易,交易电量规模为5.0亿千瓦时。具体交易安排如下:

 

一、市场主体

 

出让方:根据《南方区域跨区跨省月度电力交易规则(试行)》(广州交易〔2017〕65号,以下简称交易规则)并结合广东政府有关意见,初期为广东49家燃煤电厂,具体名单见附件1。

 

受让方:根据交易规则并结合云南政府相关部门意见,初期为云南14家水电厂,具体名单见附件2。

 

输电方:云南电网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

 

二、交易关口

 

8月发电合同转让交易关口为广东电网与超高压公司的计量关口,广东、云南发电企业交易关口为发电企业上网侧计量关口。

 

三、交易价格

 

依据交易规则相关条款,出让方、受让方相关申报价格由交易双方自主申报,并按照有关规则形成交易出清价格,其中出让方申报价格不含脱硫、脱硝等环保电价。

 

根据有关批复文件,超高压公司省间输电价格0.082元/千瓦时,线损电价按照交易价格进行计算得出,云南电网公司省内500kV输电价格0.0915元/千瓦时。

 

四、交易规模

 

根据8月西电东送通道能力,在落实西电东送协议计划后,剩余通道能力组织市场化交易。经协调,8月发电合同转让电量规模定为广东侧落地电量(交易关口)5.0亿千瓦时,折算到云南电厂上网侧为5.3518亿千瓦时。

 

五、交易曲线

 

交易曲线参照广东用电负荷特性并结合云南汛期水电运行特点,按照电力峰谷比1:0.65安排。

 

六、交易规则

 

发电合同转让交易规则详见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正式印发的《南方区域跨区跨省月度电力交易规则(试行)》(已由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复函同意)第六章月度发电合同转让有关条款。

 

七、交易安排

 

1、7月21日9:00-11:00,请广东、云南相关电厂登录交易系统(网址为www.gzpec.cn)进行合同转让交易申报。

 

2、7月21日11:00-16:00,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将对合同转让交易进行计算、出清,发布无约束交易出清结果,同时提交给南网总调进行安全校核。

 

3、7月28日17:00前,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根据南网总调出具的安全校核意见,调整并发布正式交易结果。

 

4、7月29日-31日,广东、云南相关电厂登录交易系统确认交易结果,查看交易结果通知书。

 

八、其它要求

 

1、为与广东省内相关交易品种有序衔接,经协调,本次交易广东出让电厂应转让电厂的基数电量,转让电量上限为该电厂年度计划中8月基数电量的70%;出让电厂暂不包含广东顶峰电厂。

 

2、各出让、受让电厂在交易申报时最多可申报三段电量、电价,每段最低申报电量不低于300万千瓦时。

 

3、参加本次交易并成交的相关电厂,在西电东送计划中优先安排并执行,在交易结算时优先进行电量结算。

 

各单位在发电合同转让交易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及时与广州电力交易中心联系处理。

 

工作联系人:丁军策  020-38120980

 

            王景亮  020-38120989

 

特此通知。 

 

附件:1. 广东省第一批跨省区发电合同转让电厂名单(另附)

 

       2. 云南省第一批跨省区发电合同转让电厂名单(另附)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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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电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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