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售电企业超出准入条件规定的售电量范围开展业务或被列入“黑名单”
福建能监办日前发布了关于印发《福建涉电力领域信用监管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售电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的,应按照规定程序列入“黑名单”
责任编辑:仁德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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