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18年迎峰度冬电力需求响应单边竞价交易公告

2018-11-29 08:54:32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  点击量: 评论 (0)
根据《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18年迎峰度冬电力需求响应工作的通知》(鲁能源字〔2018〕6号)、《关于开展电力需求响应市场试点工作的通知》(鲁经信电力〔2018〕244号)文件要求,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定于近期开展2018年迎峰度冬电力需求响应单边竞价交易

相关电力用户:

根据《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18年迎峰度冬电力需求响应工作的通知》(鲁能源字〔2018〕6号)、《关于开展电力需求响应市场试点工作的通知》(鲁经信电力〔2018〕244号)文件要求,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定于近期开展2018年迎峰度冬电力需求响应单边竞价交易,交易公告如下:

一、市场主体

需求响应用户(以下简称响应方):在山东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提出申请,并经各市供电公司、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具备相应负荷调节能力的电力用户(详见下表)。

二、交易周期

2018年12月~2019年3月。

三、标的电力

本次竞价分为约定需求响应(高峰)和约定需求响应(低谷)两次,标的电力分别为:

约定需求响应(高峰):150万千瓦。

约定需求响应(低谷):80万千瓦。

四、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采取单边竞价交易方式。

1. 申报方式:响应方通过电力交易平台分别进行约定需求响应(高峰)负荷、补偿价格申报以及约定需求响应(低谷)负荷、补偿价格申报。

2. 申报内容:响应方申报在约定需求响应(高峰)可下调的出力(响应负荷)和补偿价格,以及约定需求响应(低谷)可上调的出力(响应负荷)和补偿价格。(请各响应方按照前期各市供电公司、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响应负荷填写;不同电力用户在山东省电力交易平台具有相同用户名称的,需将申报户号的响应负荷值相加后在交易平台填报)

举例说明:用户A在山东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注册,绑定户号0000000001(约定高峰响应负荷500千瓦)和0000000002(约定高峰响应负荷600千瓦);用户B在山东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注册,绑定户号0000000003(约定高峰响应负荷700千瓦)和0000000004(约定高峰响应负荷800千瓦),若绑定的4个用户在山东省电力交易平台的用户名称相同(属于集团用户或在需求侧管理平台注册时分开注册),则只需要A进行单边竞价,填报约定高峰响应负荷为2600千瓦,同时填报补偿价格。

响应负荷单位为千瓦,精确到个位;补偿单位为元/千瓦,精确到个位。

响应方可滚动调整申报,以最后一次申报数据为准。

3. 交易出清方式:采用统一边际电价法出清。根据响应方申报的负荷—补偿价格曲线,按补偿价格由低到高排序,对相应申报负荷依次成交(价格相同时按申报时间优先成交),直至达到公布的电力规模,成交负荷最高价格即为市场统一出清价格。

4. 操作流程:响应方操作流程可参见山东电力交易平台“交易公告”模块发布的《山东电力交易平台需求侧响应申报操作流程》。

五、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补偿价格上限为30元/千瓦。

六、交易时间安排

2018年11月30日8:30~11:30,各响应方登录山东电力交易平台进行约定需求响应(高峰)数据申报(网址:http://pmos.sd.sgcc.com.cn)。

2018年11月30日14:00~17:00,各响应方登录山东电力交易平台进行约定需求响应(低谷)数据申报(网址:http://pmos.sd.sgcc.com.cn)。

2018年12月1日~12月4日,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按照山东省能源局要求对响应方所报响应负荷进行校核。通过后,交易平台进行出清计算并发布最终交易结果。若响应方填报的负荷与前期市经信委审核通过的数值不一致,交易平台将按山东省能源局要求统一处理后,以用户前期在山东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申报的响应负荷为准进行出清计算。

七、联系方式

客户服务中心(业务咨询1)

0531-80125758

客户服务中心(业务咨询2)

0531-80125759

张永凯 (业务咨询)

0531-80126234

苏鹏飞(平台使用及数据填报咨询)

0531-80122973

延 雷(平台使用及数据填报咨询)

0531-80122971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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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仁德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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