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开展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自评估工作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日前发布了《广东省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自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针对2018年出台的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着重用户端的获得感,由全省统筹、各市分别组织开展本地区自评估工作,对照“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输配电价格,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的工作要求,分析政策实际效果,提出措施建议。
评估对象为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的用户,主要分为两类:一是直供用户,即与电网企业有合同关系的电网结算用户;二是转供用户,即地方产业园区内的企业、商业楼宇和综合体内的商户等非电网结算用户。
详情如下: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广东省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自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省发展改革委,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深圳供电局:
根据国务院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效果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部署,按照 11 月 9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评估工作专题培训的要求,我厅制定了《广东省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自评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各有关部门,请按照《方案》有关要求做好自评估工作,
并按以下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
一是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务必在12月20日之前完成网上用户调查和案例解剖。
二是请各有关单位务必在12月31日前报送自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报告及相关资料在报送纸质版同时,请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djjyxc@163.com。
附件:广东省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自评估工作方案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8年11月20日
(联系人: 谭艾婷、姚瑞婷,电话:020-83135824、83133360)
广东省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自评估工作方案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 2018 年 3 月 5 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输配电价格,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 10%”。工业和信息化部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效果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部署,印发了《关于组织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落实情况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运行函〔2018〕275号)。为做好我省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自评估工作,我厅结合 11 月 9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评估工作专题培训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针对 2018 年出台的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着重用户端的获得感,由全省统筹、各市分别组织开展本地区自评估工作,对照“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输配电价格,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 10%”的工作要求,分析政策实际效果,提出措施建议。
二、工作思路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负责全省自评估工作,省发展改革委及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深圳供电局负责全省降电价政策落实情况,各地工信、发改、供电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用户调研、案例剖析,并提出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评估对象为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的用户,主要分为两类:一是直供用户,即与电网企业有合同关系的电网结算用户;二是转供用户,即地方产业园区内的企业、商业楼宇和综合体内的商户等非电网结算用户。
三、自评估工作主要内容
(一)降电价总体效果。
本地区落实降电价政策总体情况、平均降幅、降价总金额等,以一般工商业用户的度电均价(电费/电量)为基准,结合价格主管部门出台的降价措施,对政策措施出台前后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各项政策措施的降价幅度和减费金额,并与预期目标进行对比,请省发展改革委会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深圳供电局提供。
(二)降电价效果结构分析。
针对国家和地方出台的降价措施,逐项分析降价政策所涉及金额、降价幅度及覆盖范围。降价政策措施主要包括:落实已出台的电网清费政策、推进区域电网和跨省跨区专项输电价格改革、进一步规范和降低电网环节费用、临时性降低输配电价、降低电网环节增值税率和增值税留抵返还、扩大跨省跨区电力交易规模、进一步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督促自备电厂承担电价交叉补贴、及我省在国家规定之外自行出台的降价措施等。请省发展改革委会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深圳供电局提供。
(三)用户抽样调查。
1.抽样用户数。
各地市以本地区 0.035%的样本比例抽取用户参与调查,全省约 1600 家(样本数分布见附件 1)。
2.网上调查时间。
12 月 10 日—12 月 20 日,集中组织样本用户登陆全国减轻企业负担跟踪服务平台(jianfu.chinasme.org.cn)网上填报调查问卷,要确保填报数据的准确性。(网上填报指南见附件 2)
该项工作由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请供电部门配合。
(四)案例剖析。
1.工作要求
按照用户结构进行案例选择和剖析,主要采取座谈、随机抽访等方式了解政策落实的情况和用户评价。对转供电主体重点调查剖析其对区域内终端用户收取电费的标准、方式、存在问题、清理规范情况,及终端用户的感受、意见等。
2.案例数要求。
需“解剖麻雀”式剖析的具体案例数全省合计 73 家:广州、深圳各提供 6 个案例,包括:白云机场、广州南站、深圳机场、深圳北站,此外选择直供用户 1 家、商业楼宇或商业综合体 2 家、工业园区 1 处;佛山、东莞市各提供 5 个案例,包括:直供用户1 家、商业楼宇或综合体 2 家、工业园区 2 处;其他地市各提供3 个案例,包括:直供用户 1 家、商业楼宇或综合体 1 家,工业园区 1 处。
3.案例剖析时间。
案例剖析工作安排在 11 月 25 日—12 月 20 日。
4.调查内容及证明材料
(1)执行目录电价情况。需提供相关依据,如降价通知或公告,降价、退费通知单,电价合同,收费票据、退费单据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商业楼宇和综合体及工业园区的公摊及电损费用收取方式。如通过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收取,需提供相关依据,如合同、收费票据等证明材料复印件。该项工作由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请各市发展改革部门、供电部门协助配合证明材料收集整理工作。
(五)各市自评估工作报告。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牵头起本市自评估报告。报告主要包含用户抽样调查情况、案例剖析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和政策建议。报告提交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自评估工作报告编制要点见附件 3)
该项工作由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请各市发展改革部门、供电局协助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重视评估工作,加强部门配合。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时向市政府汇报,争取工作支持。在工作中加强配合,在组织调研、案例剖析中加强与发改部门、供电局的联动,如实反映我省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落实情况,及时回应一般工商业用户的诉求,增强用户的政策获得感,必要时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执法检查,形成工作合力。
(二)结合本地实际,注重工作实效。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供电局的配合下,摸清底数,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的完善和细化工作方案,确保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问卷调查、案例剖析和自评估报告工作。
(三)加强工作沟通,及时反馈情况。对自评估工作中发现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及时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运行处反馈。
附件: 1.各市网上调查用户样本分布表
2.网上调查填报指南
3.自评估工作报告编制要点
注意事项:
1、推荐使用较高版本的火狐、谷歌、QQ 等浏览器,较低版本的 IE、360 浏览器可能导致短信验证码无法发送或页面数据无法正常保存。
2、登陆“降电价抽样调查”系统时,请使用真实联系人电话,以便数据出现异常时联系修改。
3、如果中途离开或中断填报,注意保存,下次用同一个手机号登录后,填写的信息仍然在。
4、填报时数据不可更改,必填项须填写后才能上报。
5、以预存电费方式缴费的企业在填写时,需核实每月实际用电量和当月电价,准确填报。
附件 3
自评估工作报告编制要点
一、概况
(一)本地区电力概况:电网结构(含地方电力和趸售区)、电源构成等。
(二)电力用户情况。按电力用户类型统计,特别是一般工商业用户、转供电主体(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及下属租户/企业数量和电量统计。
二、降电价总体效果
本地区落实降电价政策总体情况,2017 年度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2018 年度一般工商业电量、平均降幅、降价总金额、测算降价总金额(2018 年度一般工商业电量*平均降幅)。
三、降电价效果分析
(一)地方政府部门。一是政策制定,根据国家和省出台的降价措施,地市出台的相关配套措施;二是在政策宣传、落实等方面情况,包括会议组织、调研走访、督察、价格监管执法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及效果等。
(二)电网企业(含地方电力和趸售区)。一是政策执行及落实降电价政策举措,执行电价和退费工作情况;二是协助政府开展转供电用户清理工作情况;三是发现和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
(三)电力用户
1、直供用户——核查电费收缴单据,按分类核算相应数量和降价费用,按电压等级、用电分类等维度分析政策落实情况。
2、转供主体——本地区转供主体执行降电价情况,完成进度。
3、转供终端用户——主要验证转供电主体降电价措施落实情况。
(四)“解剖麻雀”专项调查情况。对“解剖麻雀”专项调查进行总体概述,包括各地选取的具有代表性的案例情况,深入剖析降电价措施落实情况,如退费、是否执行目录电价、公摊及电损费用收取方式、国家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等额传导情况、与政策要求匹配程度等。
(五)当地开展降低一般工商业企业用电成本、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等工作的亮点及好的做法,包括通过开展电力市场交易降低企业用电成本、通过财政资金补贴工商业企业电费等内容。
四、评估发现的问题
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尤其要关注转供主体电价下降后传导不到位的问题。
五、政策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措施及相关建议。
附件:典型案例材料
责任编辑:仁德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