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开展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落实情况自评估工作 评估内容主要分三大类
安徽省经信委日前发布了《关于开展安徽省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落实情况自评估工作的通知》,评估对象为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的用户,主要分为两类:一是与电网企业有合同关系的电网结算用户;二是地方产业园区内的企业、商业楼宇和综合体内的商户等非电网结算用户。
评估的降价政策措施主要包括:落实已出台的电网清费政策、推进区域电网和跨省跨区专项输电价格改革、进一步规范和降低电网环节费用、临时性降低输配电价、降低电网环节增值税率和增值税留抵返还、扩大跨省跨区电力交易规模、进一步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督促自备电厂承担电价交叉补贴、清理转供主体加价等。
详情如下:
关于开展安徽省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落实情况自评估工作的通知
皖经信综合函〔2018〕1419号
各市经信委,省电力公司: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效果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部署,根据工信部《关于组织开展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落实情况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运行函〔2018〕275号)要求,我委联合省物价局、省能源局、省商务厅、省住建厅、省工商局、省电力公司建立了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并委托中电联(北京)检测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组成自评估工作组,在全省范围内通过用户抽样调查、“解剖麻雀”、电网企业协助调查等方式,组织完成对我省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自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为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的用户,主要分为两类:一是与电网企业有合同关系的电网结算用户;二是地方产业园区内的企业、商业楼宇和综合体内的商户等非电网结算用户。
二、评估内容
一是评估10%降价目标。以一般工商业用户的度电均价(电费/电量)为基准,结合物价部门出台的降价措施,对政策措施出台前后数据进行对比。
二是评估用户获得感。以用户获得感为根本,通过开展抽样调查和“解剖麻雀”等专项调查,评估一般工商业用户对降电价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获得感。
三是评估降价成效。针对国家和我省出台的降价措施,逐项分析各项政策措施的降价幅度和减费金额,并与全国各项政策的预期目标进行对比,评估最终政策成效。
评估的降价政策措施主要包括:落实已出台的电网清费政策、推进区域电网和跨省跨区专项输电价格改革、进一步规范和降低电网环节费用、临时性降低输配电价、降低电网环节增值税率和增值税留抵返还、扩大跨省跨区电力交易规模、进一步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督促自备电厂承担电价交叉补贴、清理转供主体加价等。
三、工作任务
(一)组织开展用户抽样调查
1.选取用户样本。根据工信部通知要求,我省需选取不低于700户一般工商业用户作为抽样调查样本,样本结构与各市一般工商业用户分布结构保持基本一致。请各市经信委在市供电公司、市发改委(物价局)等部门协助下按照《各市用户抽样调查数量分配表》(附件1)抽取样本。抽样用户要满足以下条件:选取不低于本地区分配数额的与电网直接结算用户数和非直接结算用户数作为样本用户,且各市选取的转供主体数量不低于直接结算用户数的20%。
2.组织网上填报。请各市经信委在市供电公司等部门协助下于11月底前,组织本地区纳入样本的一般工商业用户,通过全国企业负担调查系统“降电价抽样调查”专题(http://jianfu.chinasme.org.cn)完成《工信部降电价第三方评估抽样调查表》(附件2)在线填报。同时,将用户信息汇总填报《安徽省抽样调查一般工商业用户统计表》(附件3),于11月30日前将表格电子版发至省评估工作组电子邮箱。
(二)开展“解剖麻雀”专项调查
1.深入挖掘典型。请各经信委结合本市转供体分布结构,在市供电公司、市发改委(物价局)等部门的协助下选择2户以上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或其他具有代表性不同类型的转供主体以及2户以上不同类型的转供体内部用户“解剖麻雀”,深入剖析降价退费情况,了解掌握政策传导中的难点,形成不少于4个典型案例分析材料(参考提纲见附件4),并组织被调研用户填报《被调研用户电费数据表》(附件5),于11月25日前将典型案例与表格一起报送省经信委(减负办),电子版发送至自省评估工作组电子邮箱。
2.开展实地调查。根据各市反馈情况,由省自评估工作组会同自评估工作协调推进机制部分成员单位组成专项调查组,自11月25日起赴各市开展评估工作(具体行程另行电话通知)。调查主要通过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缴纳电费凭据等)、现场走访调研等方式,听取地方价格主管部门、电力部门和一般工商业用户的介绍,详细了解各市一般工商业用户数(重点是转供体及内部租户)的分布结构、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措施落实情况及转供体加价清理工作情况,深入剖析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措施落实效果以及用户的获得感,并结合各市提供材料,形成我省“解剖麻雀”典型案例分析报告纳入自评估报告。
(三)开展电网公司自评估
请省电力公司按照工信部通知中《电网企业协助调查工作指引》要求,于2018年12月1日前就电网企业落实降低电价政策措施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省经信委(省减负办),电子版发送至自省评估工作组电子邮箱。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落实情况第三方评估工作是国务院交办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地自评估情况将经省政府审阅后进行上报。各市经信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人员和经费等保障工作,非特殊情况,工作过程中不得更换人员。
(二)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各市经信委要发挥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机制作用,加强与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和电力部门等沟通协调,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形成工作合力。省电力公司要指导各市供电公司积极配合市经信委,协助做好用户抽样调查、“解剖麻雀”调查等工作。对于工作过程中发现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各单位要及时反馈自评估工作组。
(三)把握节点,稳妥推进。各市经信委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务必在11月25日前向省自评估工作组提供符合要求的典型案例材料、11月底前完成规定数量用户的网上问卷组织填报和用户信息统计上报,并稳妥推进其他各项工作,及时将所需资料电子版发送到自评估工作组电子邮箱,确保我省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落实情况自评估工作规范有序推进、按时按质完成。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经信委(省减负办):陈志鹃,62876652,18949807778
省自评估工作组:王宇,13811515301
省自评估工作组电子邮箱:anhuijdjzpg@126.com
附件:1.各市用户抽样调查数量分配表;
2.工信部降电价第三方评估抽样调查表;
3.安徽省抽样调查一般工商业用户统计表;
4.“解剖麻雀”参考提纲;
5.被调研用户电费数据表;
6.降电价抽样调查网上填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1月16日
附件4
“解剖麻雀”参考提纲
一、转供主体
(一)转供体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介绍:如名称、地址、成立时间、入驻商户即转供户数等;
2、2017、2018年生产经营概况;
3、2017、2018年用电和电费信息及用电管理情况等。
(二)降价政策的知晓和享受情况
(三)降价政策的传导情况
1、降电价政策向内部用户的宣传介绍情况、有数据支撑的降电价10%落实情况等;
2、降电价政策前后电费收取方式(分别以计算方法、电价和电量等数据支撑来描述降电价前与降电价后的向用户收取电费的方式方法);
3、执行降电价后向用户退费情况(包括退费方式、时间和节点、退费金额、目前进展、下一步计划等)。
(四)降价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六)对策建议
(七)附件:转供体供执行降电价政策的符合性证据支撑(复印件、照片或PDF版)。
1、降电价宣传资料(宣传单、图片等);
2、用户收取电费单据(包括降电价政策执行前单据与执行后单据);
3、向用户退费情况单据;
4、向用户收取电费总额与向供电局交电费单据;
5、其他证明性凭据或材料。
二、转供体内部用户
(一)转供体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介绍:如名称、地址、成立时间等;
2.2017、2018年生产经营概况;
3.2017、2018年用电和电费信息等。
(二)降价政策的知晓和享受情况
1.是否了解国家降电价政策,从何途径,是否接受过转供体宣传告知等;
2.降电价政策前后电费收取方式、缴费情况;
3.降电价政策后退费情况介绍(包括退费方式、时间和节点、退费金额、目前进展等)。
(三)降价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及用户对降价措施的感受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五)建议
(六)附件:转供体供执行降电价政策的符合性证据支撑(复印件、照片或PDF版)
1.用户缴费单据(包括降电价政策执行前与执行后单据);
2.用户被退费单据;
3.其他证明性凭据或材料。
责任编辑:仁德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