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规范售电市场秩序 售电公司超用户签约电量购电或遭强制退市
对于售电公司超用户签约电量向发电企业购电以及电力用户同时与多家售电公司签订代理协议的,省工信委将会同东北能源监管局按照交易规则规定对相关责任主体采取约谈,通报、暂停交易资格等处理措施,情节严重的予以强制退出电力市场处理。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售电市场秩序的通知》,售电公司不得超过用户签约电量向发电企业购电,否则系统不予确认;选择售电公司代理交易的用户只能由一家售电公司代理,如果用户与多家售电公司签订代理协议,交易中心不予绑定,已绑定的予以解除,待用户与售电公司协商一致(需提供解除代理关系售电公司的意见)后方可绑定。除售电公司退出、倒闭等特殊情况外,同一自然年内不得变更代理关系,与原有售电公司代理协议终止后方可签订新的代理协议。
对于售电公司超用户签约电量向发电企业购电以及电力用户同时与多家售电公司签订代理协议的,省工信委将会同东北能源监管局按照交易规则规定对相关责任主体采取约谈,通报、暂停交易资格等处理措施,情节严重的予以强制退出电力市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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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仁德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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