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8年第一、二批年度直接交易合同签订准备工作
湖北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关于做好2018年第一、二批年度直接交易合同签订准备工作的通知》,2018年,湖北省已开展二批年度直接交易,按...
湖北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关于做好2018年第一、二批年度直接交易合同签订准备工作的通知》,2018年,湖北省已开展二批年度直接交易,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的通知》(鄂发改能源〔2018〕199号)对原合同模板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并已报请省能源局同意。为做好直接交易合同签订的准备工作,特通知如下:
1.按电力用户归属地,各地市供电公司负责相关直接交易合同签订组织工作。
2.严格按照《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湖北电力市场建设实施意见><湖北省售电侧改革实施意见><湖北省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实施细则>的通知》(鄂能源建设〔2018〕3号)区分电力大用户和一般用户;高新用户需提供高新证明文件;交易电量未达到交易电量规模要求的用户,请各地市供电公司提供证明材料。
3.售电公司按照已成交电量分配到所代理并在交易平台中已绑定的各用户以及分月电量计划,若交易电量暂不满足代理的用户全年需要,可明确交易执行时段,保证该时段内用户符合条件的全电量参与交易;也可以分配到部分用户。
4.各发电企业配合相应电力用户及售电公司做好交易电量的核对工作,确保交易量、价准确无误。
5.直接交易合同分输配电价版和等额传导版,对中发〔2015〕9号文颁布实施后核准的煤电机组,采用输配电价版的直接交易合同;其它采用等额传导版合同。
6.本批次直接交易合同模板及及汇总统计表请通过湖北电力交易平台(https://pmos.hb.sgcc.com.cn)下载。
7. 2018年8月17日前,请各地市供电公司负责将输配电服务三方合同及汇总统计表电子版传交易中心,请售电公司将电力用户与售电公司购售电二方合同纸质合同送交易中心。详情如下:
责任编辑:仁德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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