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17-2018年冬季集中式电采暖用户直接交易第二次结果
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陕西省2017-2018年冬季集中式电采暖用户直接交易第二次结果》,参与本次直接交易发电企业7家,售电公司14家,
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陕西省2017-2018年冬季集中式电采暖用户直接交易第二次结果》,参与本次直接交易发电企业7家,售电公司14家,用户166家,成交电量399484.13兆瓦时。详情如下:
关于开展陕西省2017-2018年冬季集中式电采暖用户直接交易第二次结果在交易平台确认的通知
各售电公司和发电企业:
为积极探索我省电力体制改革,推进电力市场化建设,发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的作用,按照《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关于印发陕西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陕发改运行〔2014〕1174号)的精神,并根据《关于公布陕西省2017-2018年冬季集中式电采暖用户直接交易第二次结果的通知》(陕发改运行函[2018] 413号)的要求,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开始组织开展2017-2018年冬季集中式电采暖用户直接交易第二次结果在交易平台确认的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我省自主协商模式电力直接交易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场主体
1.购电方:已经在《关于公布陕西省2017-2018年冬季集中式电采暖用户直接交易第二次结果的通知》(陕发改运行函[2018] 413号)中公示的代理电采暖用户参与交易的14家售电公司(详见附件2);
2.售电方:已经在《关于公布陕西省2017-2018年冬季集中式电采暖用户直接交易第二次结果的通知》(陕发改运行函[2018] 413号)中公示的参与本次直接交易的7家发电企业(详见附件2);
3.输电方: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陕西地方电力(集团)公司。
4.零售用户:售电公司代理的电采暖零售用户,由售电公司在4月9日前完成交易平台的注册及绑定工作。(详见附件4)
二、交易时间安排
1. 2018年4月23日08:00- 12:00,发电企业登陆交易中心电力交易平台,进行网上直接交易电量、电价等的申报。
2. 2018年4月23日14:00-17:00,售电公司登陆交易中心电力交易平台,进行网上直接交易电量、电价等的确认。
3. 2018年4月24日08:00- 12:00,发电企业登陆交易中心电力交易平台,进行网上直接交易电量、价差等的申报。
4. 2018年4月24日14:00-17:00,售电公司登陆交易中心电力交易平台,进行网上直接交易电量、价差等的确认。
三、注意事项
1.各市场主体按规定时间,登陆陕西交易中心电力交易平台进行购售电主体的直接交易电量、电价的申报及确认,登陆网址为:http://pmos.sn.sgcc.com.cn。
2.各市场主体签订入市承诺书后,即认可在直接交易的全过程中,统一履行直接交易合同示范文本中的公共条款,同时认可通过陕西电力交易平台开展的直接交易以及出清的直接交易结果,并由交易结果所生成的电子合同中的购电方及售电方的买卖关系,严格执行电子合同中的交易电量、电价。此次交易平台确认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售电公司需与其代理的用户签订最终版的《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委托代理交易合同》(模板见附件3)提交至交易中心,交易各方不再签订纸质直接交易购售电合同和输配电合同,交易结果由陕西电力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进行发布,相关方可按需自行从交易平台下载打印交易平台生成的电子合同。
四、联系方式
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李 欣 029-81002349 刘姝玮 029-81002594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张笑凡 029-81002911
魏海波 029-81002912
附件1:关于公布陕西省2017-2018年冬季集中式电采暖用户直接交易结果的通知(陕发改运行函[2018]413号)
附件2: 2017-2018年冬季集中式电采暖用户直接交易第二次成交清单表
附件3: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委托代理交易合同-2017-2018年冬季集中式电采暖用户直接交易
附件4:关于开展电采暖用户直接交易零售用户绑定的工作要求
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8年4月3日
责任编辑: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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