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开展2017年第二批注册售电公司入市协议签订及数字安全证书绑定工作
2017年第二批注册售电公司公示期将于2018年1月14日结束,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即将开展第二批注册售电公司入市协议
第一条 甲方在陕西省内拥有并经营管理一家售电公司,售电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甲方作为售电公司,符合陕西省政府有关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准入条件,自愿进入乙方市场参与售电交易。
第二条 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仔细研读了陕西省电力市场交易规则及相关管理文件。乙方已就相关问题做了全面细致的解释,甲方已知悉参与乙方组织的电力市场交易应负的责任和可能发生的风险,甲方将严格按照该办法和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从事交易活动。
第三条 双方以陕西省电力市场交易规则及相关国家文件作为交易依据。甲方承认陕西省电力交易规则赋予乙方的权利实为市场运营之必需,并承诺自愿承担对乙方行使前述权利可能出现的全部风险。如交易情况异常,乙方有权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发布交易规则临时条款、对有疑义的交易结果暂停执行、停市等。
第四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陕西电力交易平台、交易账户、电力用户终端软件及其他相关交易设施。
第五条 甲方自愿采用乙方提供的陕西电力交易平台,自行保存和修改账号密码。交易帐号和初始密码一经使用,即为甲方行为,使用甲方账号和交易密码所完成的一切交易,即视为甲方的行为,由甲方承担一切交易后果。乙方郑重提醒甲方自领到初始密码后立即更改,并注意密码的保存、保密,如因甲方密码保管不妥或未更改初始密码引发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为确保交易过程安全,防止交易数据被截取、篡改、顶替申报,规避网络安全风险,要求甲方在交易过程中必须使用第三方数字证书(CFCA证书)。甲方自行购买使用第三方数字证书,负
保存和修改数字证书密码。在正确使用数字证书的情况下,由该第三方提供账户安全保障。
第七条 甲方所选择的代理人(包括开户代理人、报价员)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所作出的任何行为均代表甲方行为,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甲方如变更代理人,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确认,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应在变更通知单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因不可预测或乙方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件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因上述事故造成交易数据中断或丢失,交易恢复后以故障发生前电子交易系统最后记录的交易数据为有效数据。
第十条 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陕西电力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甲方自行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第十一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市场规则规定的及开展电力交易所需的计量及其他相关信息,乙方对甲方的委托事项、交易记录及提交的信息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如非法定有权机关或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泄露。
第十二条 甲方参与乙方组织的交易时,必须了解和掌握相关交易的管理制度及交易规则,并随时关注交易规则的调整。
第十三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作为交易参考,甲方应对信息进行独立分析、判断,甲方据此进行的交易风险自担。
第十四条 如甲方违反陕西省电力市场交易规则及相关管理办法,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取消甲方交易资格。
第十五条 本协议采用书面文件时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采用电子文本时,自甲方进入陕西电力交易平台阅读《市场主体入市协议》并点击“已阅读同意”后,即为签署生效。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二份,送陕西省发改委和西北能监局各备案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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