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7年度补充双边交易今日展开

2017-07-17 14:16:10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湖北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关于开展2017年度补充双边交易的公告》,公告中称,拟于 2017年7月17日开展2017年度补充双边交易,售电方: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阳逻一、二期)、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隔
湖北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关于开展2017年度补充双边交易的公告》,公告中称,拟于 2017年7月17日开展2017年度补充双边交易,售电方: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阳逻一、二期)、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隔河岩)。购电方: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武汉新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湖北天合光能有限公司、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输电方: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交易采用双边方式。详情如下:
 
关于开展 2017 年度补充双边交易的公告
 
各有关发电企业、电力用户:
 
根据电力直接交易联合工作小组会议形成的决议,湖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拟于 2017 年 7 月 17 日开展 2017 年度补充双边交易。现将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市场主体
 
售电方: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阳逻一、二期)、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隔河岩)。(代表国网华中分部参与直接交易)
 
购电方: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武汉新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湖北天合光能有限公司、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
 
输电方: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
 
二、 交易电量与电价
 
原则上各交易主体按照申报电量(扣除已签订合同的直接交易电量)开展交易。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申报电量见附件一。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原则
 
上不得再调整申报电量。交易电价包含国网华中分部经销费。
 
三、 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采用双边方式。双方协商交易电量和电价后,由发电企业在平台上申报购电方、电量、电价,再由电力用户在平台上进行确认。之后由交易中心对交易结果进行出清并开展安全校核。
 
四、 系统交易申报事项
 
(1)电量申报单位:兆瓦时,电价单位为元/兆瓦时,精度为三位小数;
 
(2)申报时间:2017 年 7 月 17 日 10:00-16:30;
 
( 3 ) 交 易 申 报 平 台 : 本 次 交 易 通 过 湖 北 电 力 交 易 平 台(https://pmos.hb.sgcc.com.cn)进行。
 
(4)双边交易确认后,双方将本次双边交易意向书提交交易中心,以便及时安排签订三方协议。
 
(5)按照湖北省能源局会议纪要,本次未达成交易售电侧的剩余电量可纳入下半年交易范围,因网供费解除协议的用户可以参加下半年交易。
 
有关未尽事宜及系统技术问题请与以下人员联系:
 
交易业务联系人:胡 广 电话:027-88566734 18986221809
 
系统技术联系人:王 彪 电话:027-88565117 13886165294
 
陶 元 电话:027-88566055 13971630742
 
湖 北 电 力 交 易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2017 年 7 月 14 日
大云网官方微信售电那点事儿

责任编辑:电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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