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发布第三次模拟集中直接交易通知 规则有变

2017-05-12 21:44:19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在安徽电力交易中心获悉,2017年第三次模拟集中直接交易即将展开,本次模拟集中直接交易规模为60亿千瓦时,模拟申报时间:2017年5月12日11:00-15:30。有规则上,出现了这些变化:发电企业、自购电用户及售电公司
在安徽电力交易中心获悉,2017年第三次模拟集中直接交易即将展开,本次模拟集中直接交易规模为60亿千瓦时,模拟申报时间:2017年5月12日11:00-15:30。
 
有规则上,出现了这些变化:
 
发电企业、自购电用户及售电公司每个交易单元均可申报两个电量及对应电价。每个申报电量不得小于1000兆瓦时,申报电量最小变动单位为1兆瓦时,申报电价最小变动单位为0.1元/兆瓦时。
 
本次模拟交易执行统一出清机制,发电企业按照申报电价由低到高、申报时间先后和申报电量由大到小的顺序依次成交,自购电用户和售电公司按照申报电价由高到低、申报时间先后和申报电量由大到小的顺序依次成交。
 
详情如下:
 
关于开展2017年第三次模拟集中直接交易的通知
 
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
 
为保障第三批年度集中直接交易规范有序开展,省电力交易中心拟于5月12日组织相关市场主体开展2017年第三次模拟集中直接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模拟交易对象
 
根据《安徽省电力直接交易规则》和《安徽省电力市场交易主体准入退出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所有符合参加电力集中直接交易条件并在安徽电力交易中心电力交易平台(https://pmos.ah.sgcc.com.cn)完成注册手续的发电企业、自购电用户(直接参与交易)和售电公司(代理用户参与交易,须已在交易平台建立和用户的代理关系)。由售电公司代理的电力用户不需参与本次模拟交易。
 
二、模拟交易规模
 
本次模拟集中直接交易规模为60亿千瓦时。
 
1.发电企业参加模拟集中交易申报的电量加上其年度直接交易已成交电量之和,不得高于发电企业2017年直接交易市场电量上限。
 
2.售电公司参加模拟集中交易申报的电量加上其年度直接交易已成交电量之和,不得高于售电公司2017年可售电量上限。
 
三、模拟交易时间及内容
 
模拟申报时间:2017年5月12日11:00-15:30
 
内容:模拟2017年第三批年度集中直接交易申报和出清
 
安排:请各市场主体提前做好集中模拟交易准备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各自在电力交易平台申报电量、电价等信息。
 
1.发电企业、自购电用户及售电公司每个交易单元均可申报两个电量及对应电价。每个申报电量不得小于1000兆瓦时,申报电量最小变动单位为1兆瓦时,申报电价最小变动单位为0.1元/兆瓦时。
 
2.申报电价为发电侧上网电价,不是用户侧目录电价或是降价幅度。申报电价区间为295.4—443.2元/兆瓦时。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市场主体提前确认相关注册手续、数字证书等是否已办理完毕,售电公司代理关系是否已在交易平台确定,确保能正常登录电力交易平台进行申报。
 
2.请各市场主体务必按照正确单位及有关规定申报电量、电价等信息。
 
3.本次模拟交易执行统一出清机制,发电企业按照申报电价由低到高、申报时间先后和申报电量由大到小的顺序依次成交,自购电用户和售电公司按照申报电价由高到低、申报时间先后和申报电量由大到小的顺序依次成交。
 
4.本次模拟交易,电量、电价等信息不需要申报真实数据但需确保数据合理有效。
 
省电力交易中心联系人:何川,0551-63402298。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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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大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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