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召开售电公司电力市场化交易座谈会

2017-02-27 11:19:33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2017年2月17日,昆明电力交易中心组织第一批公示的10家售电公司召开了电力市场化交易座谈会,会议邀请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委、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领导与会进行指导。会上,售电企业提出了电力
2017年2月17日,昆明电力交易中心组织第一批公示的10家售电公司召开了电力市场化交易座谈会,会议邀请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委、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领导与会进行指导。
 
会上,售电企业提出了电力市场化交易方面有关意见建议,主要集中在市场交易规则和申报、结算流程、保证金缴纳及使用、与用户委托关系等方面。
 
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对会上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理汇总,并认真考虑研究,相关问题答复说明如下:
 
一、关于交易
 
(一)关于售电公司公平竞争和用户自主选择权
 
按照《云南省售电侧改革实施方案》,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云南省内电力用户,可以直接与发电公司交易,也可以自主选择与售电公司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用户自主选择售电公司的权利。根据上报政府的《2017年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用户选择某个售电公司后,三个月内不能进行更改,不能退出市场。下一步,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将进一步规范用户准入的有关流程,充分尊重用户的自主选择权。
 
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表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市场主体准入、电网公平开放、市场秩序、市场主体交易行为、电力普遍服务等实施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关于售电公司参与的交易环节
 
在以委托协议书的形式确定售电公司和用户的委托代理关系,并向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备案、完成系统操作后,售电公司即可正式代理用户全部市场化交易电量,可参与的交易品种包括月度双边交易、月度集中交易和挂牌交易等多个交易品种。
 
二、关于结算
 
以“按日结算,月结月清”的结算原则开展结算。竞争性购电主体以户号为单位进行电费结算。
 
三、关于售电公司注册
 
目前,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已经完成了第一批售电公司的注册和公示。
 
后期,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将按照《云南电力市场准入和退出实施细则(试行)》,按月开展售电公司的注册和公示,暂定为每月末公示当月注册售电公司,确保具备条件的售电公司及时完成市场准入流程。
 
四、售电公司信用评价机制问题
 
由于第一批售电企业已正式进入云南电力市场,依据《云南省售电侧改革实施方案》,考虑了风险防范的需要,考虑试行云南电力市场售电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启动售电公司信用评价有关工作,并将相关内容向市场主体征求了意见。
 
(一)评价指标和等级如何分类?
 
按照中电联《售电企业及电力大用户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标准对售电公司开展评级,设置售电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指标,总分为1000分,具体等级分为:AAA,AA,A,B,C,D。
 
(二)评价过程有哪些?
 
将按月收集汇总售电公司的相关资料,根据售电企业的市场交易、委托代理、市场结算等行为进行评价,按季度调整售电企业的信用评价等级,便于用户充分掌握售电公司整体状况,判断与售电公司合作的风险。
 
(三)试行售电公司信用保证金缴纳额与信用评价等级将如何进行挂钩?
 
售电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A时,参照《2017年云南电力市场化实施方案》缴纳相应保证金。信用等级上调时,下调售电公司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信用保证金缴纳额;信用等级下调时,上调售电公司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信用保证金缴纳额。
 
(四)如何建立失信售电企业黑名单制度?
 
按照《云南省售电侧改革实施方案》,提请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和省级政府有关部门对违反交易规则和失信行为按照规定进行处罚,记入信用记录,情节特别严重或拒不整改的,经过公示等有关程序后纳入黑名单。强制退出市场的售电公司直接纳入黑名单。
 
五、交易信息披露
 
交易前,电力交易中心通过官方网站、交易系统等方式多渠道公布电力供需形势预测、优先发电量和优先购电量平衡预测情况、电网安全约束、电厂设备检修等信息。
 
交易后,电力交易中心公布交易结果,包括年度、月度各类型交易成交电量、各类型交易平均、最高、最低成交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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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大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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