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示2023年8月第二批工商业电力用户注册情况

2023-08-17 15:43:34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  点击量: 评论 (0)
日前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公示2023年8月第二批工商业电力用户注册情况,详情如下:关于2023年8月第二批工商业电力用户注册情况的公示新疆电力交...

日前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公示2023年8月第二批工商业电力用户注册情况,详情如下:

关于2023年8月第二批工商业电力用户注册情况的公示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常态化开展工商业电力用户注册服务工作,现将2023年8月第二批工商业电力用户注册等情况进行公示。

一、公示内容

(一)8月第二批在电力交易平台申请市场注册的工商业电力用户共计40户,请公示用户详细核对用户类型等信息,存在异议及时反馈,名单详见附件1。

(二)8月第二批电力用户名称变更用户共计6户,名单详见附件2。

(三)8月第二批营销户号及用电单元信息变更用户556户,经公示无异议,新增的用户营销户号自下一季度起参与市场交易,注销的营销户号当月生效。名单详见附件3。

(四)8月第二批8户电力用户申请营销户号转让,经公示无异议,营销户号当月转让至受让方市场主体。名单详见附件4。

(五)8月第二批57户电力用户申请与售电公司建立售电代理关系,名单详见附件5。

(六)8月第二批3户电力用户申请与售电公司解除代理关系,名单详见附件6。

电力用户与售电公司解除业务关系后,未重新与售电公司建代理购电关系但实际发生用电的,按新疆电力市场结算规则进行偏差结算。

二、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自然日。

三、其他

(一)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可在每季度最后15日前,选择下一季度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我公司提交批发交易申请或与售电公司完成代理关系绑定。

1.电力用户计划参与零售交易的,应在每季度最后15日前,在新疆电力交易平台与售电公司完成绑定流程。

2.电力用户中大用户,计划参与批发交易的,应在每季度最后15日前,在新疆电力交易平台提交参与批发交易申请,并上传《下一季度起参与批发交易申请》,同时将申请原件扫描发送至新新疆电力交易中心邮箱,邮箱号:xjdljyfk@163.com,申请详见附件7。

3.计划参与批发交易的,为确保能够取得下一季度首月交易合同,建议相关市场成员在每季度最后月份1号前提交批发交易申请。

(二)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电力用户在与售电公司绑定人脸验证期间,可要求售电公司提供关于绑定流程截止日期的系统截图,以确保交易平台绑定期限与签订代理协议保持一致。

(三)我公司在电力用户与售电公司绑定公示时,同步公示绑定开始及截止日期,若相关市场主体发现公示的绑定期限与签订的代理协议不符,可在公示期限内及时提出异议。

(四)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填写异议反馈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佐证材料,通过邮件的方式实名向我公司反馈(未加盖单位公章或提供佐证材料的视为无效异议),未反馈及逾期反馈均视为无异议。异议反馈单格式详见附件8。

反馈邮件:xjdljyfk@163.com

客服咨询电话:4001895598

附件1:8月第二批注册的工商业电力用户名单

附件2至附件6:请登录交易平台查阅

附件7:下一季度起参与批发交易申请

附件8:公示异议反馈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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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叶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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