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开展符合条件的零售用户转电力直接交易用户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9-01-08 16:08:55 河南电力交易中心  点击量: 评论 (0)
已在交易平台注册准入、2018 年年度用电量超过500万千瓦时、2019年未与售电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拟参与电力批发市场交易(不通过售电公司代理,直接参与批发市场年度双边协商、月度集中撮合交易)的零售电力用户。

河南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关于开展符合条件的零售用户转电力直接交易用户有关工作的通知》,条件为:已在交易平台注册准入、2018 年年度用电量超过500万千瓦时、2019年未与售电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拟参与电力批发市场交易(不通过售电公司代理,直接参与批发市场年度双边协商、月度集中撮合交易)的零售电力用户。

符合条件的电力用户需于2019年1月11日前登录电力交易平台填写申请信息。

详情如下:

关于开展符合条件的零售用户转直接交易用户有关工作的通知

有关电力用户:

依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关于河南省 2019 年电力直接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豫电发改运行〔2019〕3 号)文件精神,现开展零售用户转直接交易用户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户条件

已在交易平台注册准入、2018 年年度用电量超过500万千瓦时、2019年未与售电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拟参与电力批发市场交易(不通过售电公司代理,直接参与批发市场年度双边协商、月度集中撮合交易)的零售电力用户。

二、办理流程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电力用户于2019年1月11日前登录电力交易平台填写申请信息,提交加盖本企业公章的《零售用户转直接交易用户申请表》(格式详见附件 1)彩色扫描件,经交易中心核验通过并公示后,零售用户转直接交易用户生效。

三、其他事项

1.风险提示:零售用户转直接交易用户按照自愿原则。依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电力市场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豫发改能源〔2019〕4 号)文件,2019年起参与电力批发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实施合同偏差电量考核。零售用户转直接交易用户一经生效,相关电力用户 2019 年不得转回零售用户,请注意偏差电量考核的风险。

2.零售用户转直接交易用户生效后,请相关电力用户抓紧办理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以免影响后期参与交易。

联系方式:河南电力交易中心 隋博 67903056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67904857/67902731

附件:1.零售用户转直接交易用户申请表

2.交易平台零售用户转直接交易用户操作指南

3.电力交易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河南电力交易中心

二〇一九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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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仁德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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